《关于故乡爱捐款的法律》自7月起施行

图片由联合通讯社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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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洲经济 记者 Seong Giho] 为了广泛宣传“故乡”的价值和珍贵性,将把“故乡之爱日”指定并作为国家纪念日加以运营。


行政安全部表示,作为“故乡之爱日”指定和运营依据的《故乡之爱捐赠金相关法律》修正案已于3日公布,将在经过6个月后的7月4日起施行。


故乡之爱捐赠制度是指个人不仅可以向自己出生的地区捐赠,还可以向通过学习、工作、旅行等建立联系的“第二故乡”等地捐赠,地方自治团体将把捐款用于提升居民福利等方面,而捐赠者则可获得税额抵扣和答谢礼品优惠。该制度自今年1月1日起实施。


希望捐赠的个人可以通过一体化(单一窗口)信息系统“故乡之爱eum”,或前往全国约5900个农协网点进行捐赠。



行政安全部地方自治均衡发展室长 Choi Hoon 表示:“希望此次设立‘故乡之爱日’能成为人们回顾令人思念、倍感亲切的故乡意义的契机”,并称:“我们将尽最大努力,使能够传递对故乡情感的故乡之爱捐赠制度得以作为均衡发展的划时代手段扎根落地。”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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