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癫痫药、镇静剂、安眠药被指定为“自杀用途物品” View original image

[亚洲经济 记者 Byun Sunjin] 抗癫痫药、镇静剂、安眠药、抗帕金森病药将被追加指定为“自杀危险物品”。


保健福祉部2日表示,考虑到因药物中毒导致的自杀死亡呈增加趋势,已修订《有关自杀危险物品的公告》,并将于3日实施。


通过此次修订,将追加指定由抗癫痫药、镇静剂、安眠药、抗帕金森病药引发中毒效果的物质。去年自杀死亡人数较前一年(1万3799人)增加3.2%,其中因药物中毒导致的死亡增幅高达30.9%(32人→419人)。


《有关自杀危险物品的公告》为规定那些作为自杀手段被频繁使用或存在被使用风险的“自杀危险物品”,于2020年1月制定。其宗旨是防止自杀诱发物质在网上被称为“自杀药”而非法流通、销售,并减少因药物中毒导致的自杀死亡。


《有关自杀危险物品的公告》制定时,被指定为自杀危险物品的有:▲包含点火炭在内的一氧化碳 ▲包括农药在内的除草剂以及杀虫剂、杀真菌剂。


以自杀诱发为目的,通过信息通信网络流通自杀危险物质的人,将根据《自杀预防法》第25条第3款,被处以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2000万韩元以下罚金。另外,通过网络购买或表达购买自杀危险物品意向的人,警方和消防当局将通过定位实施紧急救援。



韩国生命尊重希望财团和警察厅正常态化检查网上自杀诱导信息,并开展举报与删除工作。保健福祉部精神健康政策官 Kwak Sookyung 表示:“今后也将持续加强对作为自杀手段被频繁使用的自杀危险物品的管理,为营造安全社会而努力。”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版权所有 © 阿视亚经济 (www.asiae.co.kr)。 未经许可不得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