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银行和国民健康保险公团首次将연명의료회복 가능성 거의 없을 때 생명만 연장하는 시술.患者的身体痛苦量化为数字。
结果显示,我们过去笼统认知中的“维持生命治疗现实”,其实比想象中更加沉重、更加痛苦。
许多老年人表示,“如果没有恢复可能,就不希望接受维持生命治疗”,
但在临终阶段的实际医疗现场,这样的个人选择却难以得到充分反映。
研究团队警告,如果不能弥合这一落差,不仅会损害患者的尊严,
还会加重家庭的经济与心理负担,并推高社会成本。
“必须把目光真正投向当事人的痛苦”
(痛苦指数 → 维持生命治疗比例 → 家庭·社会负担)
全球首个“维持生命治疗痛苦指数”…上位20%患者痛苦高出12.7倍
研究团队首次在全球范围内制定了“연명의료 고통지수여러 연명의료 시술이 누적될 때 생기는 통증을 점수화한 지표”。
这一指数证实,维持生命治疗所带来的负担,与单一疾病或单一治疗所造成的痛苦完全不在同一层级。
维持生命治疗患者的平均痛苦分数为35分。
这一水平约为代表性剧痛——带状疱疹(6分)、心肺复苏术(8.5分)、三叉神经痛(10分)——的约3.5倍。
尤其是痛苦指数处于前20%的患者得分为127.2分,经历着以既有单一疾病标准难以解释的“12.7倍极限痛苦”。
该指数综合考虑了心肺复苏术、抗癌药给药、人工呼吸机、체외생명유지술바깥 기계로 심장·폐 기능을 대신해주는 시술.等
法律规定的7种维持生命治疗的疼痛强度与实施频度进行计算。
考虑到患者本人往往无法作答,
本次是以接受维持生命治疗后康复的患者体验为基础,进行“保守”估算得出的数值,
因此实际痛苦程度很可能高于这一水平。
“不愿意的维持生命治疗仍在持续”
调查还揭示了另一项重要事实。
即患者偏好与实际医疗现场之间存在巨大落差。
在65岁以上老年人中,84.1%表示“如果没有恢复可能,就不希望接受维持生命治疗”,
但在实际死亡者中,选择搁置或中断维持生命治疗的比例仅为16.7%。
也就是说,大多数高龄患者在与自身意愿无关的情况下,一直接受维持生命治疗直至临终前一刻。
这种落差,是事前沟通不足、윤리위원회연명의료 결정 시 병원 내 판단을 돕는 기구.可及性有限、临终期判断困难等制度性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
很多中止决定也往往拖到临终前才做出,导致维持生命治疗的目的与患者生活质量持续发生冲突,这一结构不断被复制。
患者与家属负担进一步加重…사회적 비용연명의료로 인해 사회가 부담하는 의료·간병·보험 재정.也急剧上升
维持生命治疗不仅给患者和家属带来心理压力,也大幅增加了实际经济支出。
维持生命治疗患者在临终前1年的个人自付医疗费用,从2013年的547万韩元
增加到2023年的1088万韩元,10年间翻了一番。
这一金额约相当于65岁以上家庭中位收入的40%。
若再考虑看护费用和收入损失等因素,负担只会进一步加重。
社会成本增长的速度也十分陡峭。
如果像目前这样,约70%的高龄死亡者接受维持生命治疗,
健康保险在维持生命治疗上的支出预计将于2030年增至约3万亿韩元,到2070年增至16万9000亿韩元。
相反,如果能够充分反映患者偏好,将治疗实施比例降至15%左右,
支出有望降至约3万6000亿韩元,且有分析指出,节约下来的资金可用于扩充临终关怀与照护基础设施。
“必须能够更具体地记录患者的偏好”
(扩大事前维持生命治疗意向书项目)
为使患者意愿在实际医疗现场得到尊重,研究团队一致认为,有必要进一步个性化사전연명의료의향서내가 받고 싶은/받기 싫은 연명의료를 미리 적어두는 문서.,
并细化其中的选择项目。
目前的表格以“整体选择”是否中止维持生命治疗的形式呈现,
难以充分体现患者的价值观、宗教信仰以及对不同治疗方式的具体偏好。
因此,一旦进入临终阶段,医护人员和家属也难以准确把握患者真实意向,
最终导致不愿意接受的维持生命治疗不断重演。
新提出的表格能够实现更加精细的意愿表达。
▲ 对法律规定的各类维持生命治疗逐项选择性拒绝
▲ 是否接受人工营养供给
▲ 器官捐献意向
▲ 指定医疗决策代理人
▲ 希望的临终地点、照护方式等自由填写项目
这种改革方向的核心并不是“减少维持生命治疗”,
而是在生命的最后时刻,切实尊重患者的选择。
研究团队尤其强调,应当加强制度和财政支持,
使患者的自我决定权在中小医院和疗养医院同样能够得到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