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财产税负担沉重……税收占比达11.5%,在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中最高
数据显示,韩国政府的财产税收入占比在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成员国中位居首位。这意味着,政府财政收入中有相当大一部分依赖向持有土地、建筑等资产的人群征收的税款。
根据美国国际研究智库“税收基金会”(Tax Foundation)26日近期公布的《2025年经合组织政府收入来源》资料显示,以2023年为准,韩国政府有11.5%的全部政府收入来自财产税。韩国财产税收入占比在经合组织38个成员国中最高,且是平均水平(5.1%)的两倍以上。就在10年前,这一比例为10.6%,在成员国中位列第3,但此后持续上升。
与韩国一样,财产税收入占比超过11%的国家,仅有高净值人群云集的美国(11%)。其后依次为以色列(10.9%)、英国(10.5%)、加拿大(9.9%)、澳大利亚(9.3%)。以高税率和高福利著称的瑞典(2%)、挪威(2.9%)、丹麦(3.8%)等北欧国家,财产税占比都低于平均水平。与韩国一海之隔的日本,财产税占比约为7.9%。

韩国财产税负担之所以偏高,与房地产市场密切相关。2005年引入综合不动产税后,以首都圈为中心的房价快速上涨,相关税收也随之大幅增加。住宅与土地合并计算的综合不动产税税额在2017年仅为1.7万亿韩元,但到2021年已增至7.3万亿韩元,4年间增长逾3倍。虽然2022年降至6.7万亿韩元、2023年降至4.7万亿韩元,税收有所回落,但仍然占整体税收收入的相当比重。
消费税、所得税占比低于平均……“全民纳税原则愈发难以实现”
与之相对,韩国的消费税占比为22.6%,仅位列第35位。除去美国(16.8%)等未征收增值税的国家外,几乎是垫底水平。经合组织成员国平均有31.1%的收入来自消费税。全球金融危机爆发于2008年之后,为了弥补财政赤字,经合组织中有25个国家上调了增值税税率,但韩国自1977年引入增值税以来,48年间始终维持在10%。
个人缴纳的所得税占比也只有19.8%,低于经合组织23.7%的平均水平,排在倒数第14位。所得税占比低于韩国的国家,多为工资长期停滞的日本(18.8%),以及智利(9.3%)、哥伦比亚(7.4%)、哥斯达黎加(5.7%)等发展中国家。
财产税负担偏高,而所得税和消费税占比较低,反映出韩国的税收来源高度集中于富裕阶层。这意味着,并非全民都在一点一滴缴纳税款,而是让有钱人承担了过重的税负。企划财政部一名相关负责人表示:“韩国的福利支出快速增加,但实际上并未推动提高工资所得税纳税人比重,也未能推进增值税上调改革”,并称“全民纳税主义(即所有国民即便是少量也应缴纳税款的原则)正变得越来越难以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