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国务会议上获通过…“残疾不是个人问题,而是社会共同要解决的课题”

李在明总统在国务会议上就《残疾人权利保障法》获通过一事表示,这是“以法律形式明确宣示,残疾并非个人问题,而是需要我们社会共同解决的课题”。


韩联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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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总统20日在脸书发布文章称,“实在花了太长时间”,“在长达10多年里,残疾人当事人及其家属、活动人士不断发声,但《残疾人权利保障法》却一次次止步于国会门槛,如今终于通过国务会议获得表决通过”。


李总统就《残疾人权利保障法》的意义评价称,这是“承认残疾人不是福利制度的受益者,而是权利主体的一种新范式”。他接着解释说,“通过反映《联合国残疾人权利公约》等国际潮流以及变化了的政策环境,从权利保障的视角而非施舍恩惠的视角来制定残疾人政策”。


尤其是,李总统强调,此次法案并未将残疾仅视为个人的生理、精神问题,而是界定为因社会壁垒和结构性制约而产生的状态,这一点具有重要意义。李总统强调说,这是“以法律形式明确宣示,残疾并非个人问题,而是需要我们社会共同解决的课题”。


李总统还谈及了自己的残疾经历。李总统表示:“我本人也在幼年时因一场意外事故而致残”,“这点小小的差异在生活的许多领域会成为多么高的门槛,我比任何人都更清楚”。


他接着表示:“想去的地方就能去,想学的东西就能学,想在的地方就能工作。对于非残疾人而言再自然不过的日常,不应成为残疾人需要下巨大决心才能做到的事。”


李总统表示,应以此次立法为契机,在残疾人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实现实质性的权利保障。他说:“希望通过这次立法,使各位残疾人在职业选择、文化与教育享有、参与司法程序等所有日常生活中,都能与非残疾人一样享有同等的生活。”


残疾人居住设施的改变也被提出为课题。李总统表示:“通过推动居住设施的小规模化和专业化,逐步构建一种基础,使残疾人能够自主选择生活方式,并与家人、邻居一起在社区中融洽生活。”



李总统还强调了法案通过后实施过程的重要性。他表示:“立法不是句号,而是起点”,“我们将对实施过程进行细致准备,使大家能够切身感受到残疾人的生活确实发生了实质性变化。”他还补充说:“我们终于迈出了打破无形之墙、走向一个任何人都能在没有限制和歧视的情况下生活的世界的第一步。”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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