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终止合同及违约金”问题最多

与婚介公司(国内婚姻中介)服务相关的消费者损害救济申请每年都在增加,去年创下历史最高纪录。有舆论认为,有必要对整个婚介市场的可信度和服务质量进行高强度检查。


据国民力量党议员 Kim Minjeon 办公室从韩国消费者院获取的《国内婚姻中介相关损害救济受理现状(2021年~2026年4月)》资料显示,最近5年4个月间受理的损害救济申请共计1,983件。


从年度来看,与婚介服务相关的损害救济申请呈现逐年增加的趋势。2021年受理321件,2022年为326件,2023年为350件,2024年为390件,持续增长;2025年则受理411件,创下历史最高纪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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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的增势也在延续。以2026年4月30日为基准,已受理185件。有观点预测,如果当前趋势持续,今年也有可能再度刷新年度最高纪录。


在损害救济申请事由中,占比最大的是“合同解除·终止及违约金”问题。约占整体72%的1,429件集中在这一类型。主要内容为,当消费者在服务使用过程中要求解除合同时,企业以自身条例为依据收取过高违约金,或拖延、拒绝退还剩余费用。


第二多的类型是“合同不履行(不完全履行)”,共受理358件。消费者投诉称,入会咨询过程中约定的对象职业、资产、宗教等期望条件与实际介绍的资料不符,或者被介绍对象的信息与事实不符,亦或是未达到约定的见面次数等,对草率的成婚管理服务不满较多。


此外,入会后不久因取消或单纯改变心意引发的“撤销要约”相关纠纷有67件,因应对不诚实或信息不符等导致的“质量(物品·服务)”不满有55件。


现行《婚姻中介业管理相关法律》(婚姻中介业法)规定,婚姻中介业者不得向用户提供虚假信息。违反者可被处以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5,000万韩元以下罚金,并可作出注销登记、停业、关闭营业场所等行政处分。此外,法律还规定,婚姻中介业者如因故意或过失给用户造成损害,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并强制要求其投保保证保险以作防范。


公平交易委员会的《消费者纠纷解决标准》同样将婚姻中介业者虚假提供可客观核实的信息规定为经营者的过错事由,其中包括婚姻状况、职业、学历、病史等信息。


司法实践中也有承认因未正确核实会员身份而应由婚介公司承担责任的法院判决。


首尔北部地方法院民事第12部(审判长 Ahn Seungho 代理审判长)在一宗针对某婚介公司经营者提起的损害赔偿诉讼案(2009가합8585)中,曾作出原告部分胜诉判决。该公司曾将一名无业男性介绍给30多岁女性时,称其为即将毕业的韩医大学生。



Kim Jihyun 法律新闻 记者


※本文内容基于《法律时报》提供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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