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权益委员会提出“高速公路通行费改善方案”
向国土交通部和韩国道路公社提出建议
防止因单纯失误而遭遇附加通行费“炸弹”
有建议指出,高速公路行驶中若因走错路而驶出收费站后,在短时间内再次驶入时,无需重复缴纳通行费。
国家权益委员会19日表示,为了提升高速公路使用者的便利性并减轻经济负担,已就包含上述内容的《高速公路通行费改善方案》,向国土交通部和韩国道路公社提出了建议。
一直以来,尽管高速公路是大多数人都会使用的设施,但在通行费的征收和缴纳方式上存在不便之处,因此有舆论认为需要制定对策。
对此,国家权益委员会要求,对于新手驾驶员或因误读标志牌等原因驶出高速公路后,在短时间内从同一收费站重新驶入的情况,免除通行费基本费用900韩元。并要求建立在驾驶员无需另行申请的情况下,系统自动免除基本费用的机制。
同时,还提议修改附加通行费的征收标准。现行《有料道路法》施行令规定,即使是因单纯失误而未能缴纳通行费的情况,也要征收附加通行费,因此引发“处罚过重”的不满。为此,国家权益委员会建议,将附加通行费的征收事由限定为“通过虚假或不正当方式逃避或减免通行费的情况”。
另外,当局还计划,让在与韩国道路公社通行费收纳系统未实现联动的部分民资高速公路路段行驶的用户,也可以使用韩国道路公社的未缴通行费缴纳方式——“统一缴纳系统”。
Kim Giseon 国家权益委员会权益改善政策局局长表示:“通过此次制度改善,降低了高速公路使用过程中产生的不必要经济负担,同时提高了高速公路通行费缴纳的便利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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