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2年至2021年性侵亲生女儿
合议庭称“反人伦犯罪……严厉惩罚在所难免”
一名在10年间性侵亲生女儿而被移送审判的50多岁亲生父亲被判处重刑。
据联合新闻社11日报道,大田地方法院天安支院刑事第1部(审判长 Jo Youngjin)以违反《儿童及青少年性保护相关法律》(利用权势等进行猥亵)等罪名,对被拘捕起诉的A某(54岁)判处有期徒刑14年。合议庭同时命令其接受80小时性暴力治疗课程,并在10年内限制其到儿童、青少年及残障人相关机构就业。
A某自2012年起,对当时年仅9岁的亲生女儿实施性骚扰,并在此后直至2021年间数十次性侵其女儿,因此被移送审判。其在担任培训班讲师期间,还被指控猥亵学生。
合议庭指出:“被告将在心理上不得不依赖其本人的受害者,长期当作满足其扭曲性欲的工具加以利用,实施了极其骇人听闻、反人伦的犯罪,理应受到强烈谴责”,“对其罪责作出与之相称的严厉惩罚在所难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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