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DC特别法获国会通过…引入审批“超时默认同意制”(综合)
简化审批许可程序、放宽非首都圈电力监管
完善停车场和美术作品设置标准
经过9个月过渡期后于明年2月施行
“过去由于与人工智能数据中心(AIDC)建筑物相关的规定,我们不得不建设超出实际需要规模的停车场,或者在利用率较低的空间安装美术作品,如今随着《AIDC特别法》在国会通过,这类负担有所减轻。”
8日,正在推进AIDC项目的国内大型企业对《人工智能数据中心产业振兴特别法》(AIDC特别法)制定案在国会全体会议闯关成功表示期待,认为这将有望加快“人工智能高速公路”的建设。复杂的审批许可程序将被大幅简化,此前业界持续指出的设施安装标准也将得到放宽,从而减少不必要的监管。
不过,现场仍有声音指出,对于电力供需这一实际瓶颈以及提升地方接纳度等问题,还需要同步拿出切实可行的方案。
一位在非首都圈运营数据中心的业界人士表示:“要让全球大型科技企业与国内企业在同一水平线上竞争,不仅要有技术实力,还必须具备支撑技术的基础设施环境”,“此次立法有望消除国内企业在构建和运营AI基础设施过程中遭遇的制度性瓶颈。”
另一位业界人士强调:“由于推进AIDC项目的核心在于电力的稳定供应,因此今后在这一部分也必须制定更加多元的政策性替代方案。”
韩国国会一直在讨论,为实现跻身全球人工智能三强的目标,有必要通过特别法,加快这一核心基础设施——AIDC的建设并吸引投资。AIDC特别法案于去年5月首次在国会提出,之后第22届国会在朝野协商基础上合并6个法案,先后经科学技术信息广播通信委员会、法制司法委员会审议,并于前一日在全体会议上表决通过。
部分电力系统影响评估可获豁免
首先,企业负担沉重的审批许可程序将被简化。此前业界反映,AIDC建设所需的审批许可分散在多个机构,办理周期过长,导致AIDC投资被推迟。对此,将通过国家AI战略委员会的审议和决议,允许AIDC运营企业通过科学技术信息通信部这一统一窗口,启动多种审批许可的一揽子办理。
同时,引入在超过一定期限后视为审批许可已完成的“超时自动通过制度”,以缩短与AIDC相关的审批程序和时间。此外,法案中还包括一项规定:对在一定规模以下新建、扩建AIDC,或将现有数据中心转为AIDC的情形,可豁免电力系统影响评估。
设施安装标准也将得到放宽。尽管AIDC是以服务器为主的建筑,却必须遵守原本为以使用者为中心的其他建筑制定的电梯、停车场、美术作品等设施安装标准(按建筑面积计算),因此亟需改善。
不过,在法案讨论过程中作为核心争议点的电力购买协议(PPA)特例有所缩减。PPA是允许非首都圈AIDC与发电企业直接进行电力交易的特别规定,但在与气候能源环境部协商过程中,将液化天然气(LNG)排除在外,仅适用于可再生能源领域。AIDC特别法在经国务会议审议通过并公布后,将设定9个月的过渡期,自明年2月起正式施行。
副总理兼科学技术信息通信部部长Bae Gyeonghun表示:“随着企业扩大AIDC投资并吸引大规模海外投资,已经奠定了加速建设AI高速公路的关键基础”,“为向AIDC稳定供应电力,我们也将与气候部门积极加强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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