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首吸毒的说唱歌手Sik-K,二审仍获缓刑
涉嫌违反麻醉类管理法
因主动自首承认吸食毒品并被移送审判的说唱歌手Sik-K(本名Kwon Minsik),在二审中也被判处有期徒刑缓期执行。
首尔西部地方法院刑事上诉2-1庭(审判长法官 Jeong Seonggyun)于30日驳回检方对因涉嫌违反《麻醉类管理法》而被起诉的Kwon某提起的上诉,维持一审判决,判处其有期徒刑10个月,缓刑2年。同时,关于保护观察及40小时药物再犯预防教育课程的命令也原封不动予以维持。
合议庭表示:“考虑到毒品犯罪的再犯率较高,本来认为应当从重处罚”,但同时又称,“最终得出结论,维持与一审相同的刑罚是更为妥当的”。并指出:“被告今后必须更加谨慎行事。”
此前,Kwon某因被指控于2023年10月注射被归类为麻醉类的氯胺酮和摇头丸,并于2024年1月吸食大麻,而被移送审判。
Kwon某于2024年1月向在首尔龙山区首尔地方报勋厅附近执勤的警察主动自首,承认自己吸食毒品的事实。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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