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韩国中部发电合作引进160亿韩元民间资本
忠清南道保宁市将与韩国中部发电公司合作,利用公共停车场开展可再生能源生产。
保宁市和中部发电公司于本月13日签署业务协议,联合开发公共停车场太阳能强制安装项目。
根据协议,市政府将向面积在1000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停车场引入160亿韩元民间资本,建设太阳能屋顶。
市政府计划自用所生产的电力,并通过出售富余电力获取收益。
此次协议是由于去年5月《新能源及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及普及促进法》修订,以及同年11月同一法律施行令公布后,规定一定规模以上公共停车场必须强制安装太阳能设施而推进的。
根据协议,市政府负责提供用地及行政支持,中部发电公司负责太阳能设备的建设、运营、管理等技术支持。
市能源科长Lee Yonghui表示:“我们期待通过可再生能源设备施工,创造本地企业就业岗位并促进消费活性化,同时吸引并支持参与‘RE100’的企业入驻等效果。”
尤其是市政府计划在今年11月前完成第一阶段项目竣工及发电设施试运行,随后推进第二阶段项目。
市长Kim Dongil表示:“公共停车场太阳能项目是实现可持续能源转型的重要起点,今后也将通过与韩国中部发电公司的紧密合作,把保宁市建设成为引领环保能源的示范城市。”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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