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担忧消费者受害 将考虑中止产品销售
第五代实报实销推出前 将严厉整治第四代停售营销
针对金监院迁址传闻称“难以想象离开一线现场”
金融监督院长Lee Chanjin于26日警告称:“对于银行业和互助金融机构的经营性贷款被挪用于非约定用途的行为,如有必要,将启动刑事处罚程序等予以严厉制裁。”
Lee Chanjin金融监督院长17日出席在首尔江南区首尔本部税关举行的为杜绝跨国犯罪犯罪资金出入境洗钱而签署的业务协议仪式,并发表开场致辞。2026.03.17 记者 尹东柱
View original imageLee院长当天在首尔汝矣岛本部举行月度记者座谈会时表示:“将立即对银行和互助金融机构开展现场检查。”
以下是与Lee院长的一问一答。
- 金融公司公司治理结构改善的推进情况如何?
▲有将模范惯例的改进事项上升为立法的内容,预计将在下月得出结论。据我所知,反映修订立法课题的《金融公司公司治理结构相关法律》修正案,计划于今年10月实施,目前正按此方向推进。金融委员会与金融监督院之间不存在矛盾,政府层面正在研究上述方案。
- 政府关于管理家庭部门负债总量的政策目标是什么?
▲政府将于近期公布家庭部门负债总量管理目标,预计信贷管理将进一步收紧。具体来看,预计下周左右就会发布。
- 将如何整治银行业和互助金融机构经营性贷款被挪用于非约定用途的行为?
▲目前正处于对银行业和互助金融机构启动现场检查的前夕。对于互助金融,将通过中央会要求开展检查。对于被查实存在挪用贷款行为的金融公司员工及贷款中介,将予以严厉处罚。一旦行为超出违规范围、上升为违法行为,将向侦查机关通报并启动刑事程序。这不会是一次性的行动,今后也将持续整治贷款挪用于非约定用途的行为,并在必要时坚决推进刑事处罚程序。
- 金融监督院消费者风险应对协商会于本月20日召开了首次会议,情况如何?
▲跨行业的问题出乎意料地多。原计划开会约1个半小时,目前正考虑改为3小时左右的研讨会形式。效果相当明显。如果根据讨论结果判断预计会出现额外消费者损失、需要中止相关产品销售,我们已有采取行动的心理准备。
- 对互联网银行外汇兑换事故将如何应对?
▲从两个角度进行审视。首先关注的是存在误输入可能性的计算机网络和程序的不完备性;其次是在人为管理控制方面,交叉核查功能薄弱。针对这一部分,不仅要对发生事故的互联网银行,而且计划对其他互联网银行也进行全面检查,目前正在做准备。
- 您强调在保险公司消费者保护方面要从事后应对转向事前预防,能否更具体说明?
▲正在围绕“设计—审核—销售—理赔”这一完整价值链,积极发掘并推进消费者保护课题。需要就加强各业态与“第三方风险”管理相关内容进行协调。保险公司产品委员会的法制化可能是必要的。比如,为了强化首席消费者保护责任人(CCO)的职责,需要通过规范赋予CCO对产品委员会的否决权。此外,要求保险公司自行设定投诉运营管理目标并开展自查,并正在制定将相关努力纳入绩效激励机制(关键绩效指标,KPI)的KPI标准方案并予以建议。
- 第五代实报实销医疗保险何时推出?
▲在政府内部审议过程中似乎存在一定“流量”(讨论度),在金融当局内部则已整理完毕。目前难以给出具体时间点。对于保险公司在第五代产品推出前夕,围绕第四代实报实销医疗保险产品开展停售营销和捆绑销售等行为,将予以强力引导和规范。
- 是否已掌握保险公司与私募贷款相关的风险敞口数据?在反映风险时,是否有利用偿付能力(韩国新偿付能力制度K-ICS)比率等指标的相关指引?
▲(副院长Seo Youngil)保险公司的风险敞口约在28.5万亿至29万亿韩元之间,占保险公司总资产(约1300万亿韩元)的0.02%,处于可管理水平。关于K-ICS比率,现阶段采用基金风险系数。由于规模仅为总资产的0.02%,即便全部变为不良资产,对K-ICS比率的影响也不大。
- 金融监督院也被提及为政府第二轮公共机构迁移的审议对象,政府是否就此向你方传达过意见?
▲从未接到相关传达。我也不太确定谈论尚未正式化的事项是否合适。若从一般性角度来说,金融监管机构从国民处受托的使命,是对金融公司和资本市场进行管理监管、稳健性监管以及透明度监管,同时还要保护金融消费者。那么,所要保护的“现场”究竟在哪里?如果监管者离开现场,将显得非常滑稽。现实情况是,金融业的现场不可避免地集中在首都圈、首尔。要设想离开现场去往别处,实在很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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