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下半年起将对应疑对象开展全面核查
若自发归还被挪用贷款将被排除在核查对象之外
如不主动整改将被“移送侦查机关”

国税厅决定对通过经营者贷款购置住房的纳税人展开高强度核查。今年上半年内,若相关人员不通过偿还贷款等方式主动纠正,将不仅进行全面核查,还将移送侦查机关,采取严厉措施并已发出警告。


国税厅26日表示,将对疑似利用经营者贷款购置住房的对象实施全面核查。本月19日,国税厅厅长 Lim Gwanghyeon 在其社交媒体平台X(原推特)上发布“通过经营者贷款购房是明显偷逃税”的言论,表明将进行全面核查方针,时隔约一周便公布了具体核查计划,开始施压。


从首尔南山眺望的首尔市区公寓小区全景。尹东柱 记者供图

从首尔南山眺望的首尔市区公寓小区全景。尹东柱 记者供图

View original image

国税厅相关人士指出:“近期挪用经营者贷款,以规避规定方式购置住房的案例,引发社会公愤”,“经营者贷款本是用于企业经营的资金,但部分人却将其挪用于购房,以此规避贷款监管,隐匿资金来源,甚至将贷款利息计入费用,恶意将其作为逃税手段加以利用。”


据国税厅介绍,高收入专业人士兼个体经营者A某在首尔江南地区以数十亿韩元购入一套超高价公寓,并在资金筹措计划书上将贷款等列为资金来源。国税厅调查结果显示,A某将数十亿韩元的经营者贷款挪用于非约定用途,并将相关数亿韩元利息费用不当计入成本。此外,还漏报了数十亿韩元的与经营相关收入。对此,国税厅就其不当计入的利息费用及漏报收入金额,追缴了数亿韩元的所得税。


将经营者贷款挪用于约定用途以外并偷逃税款的案例。国税厅提供

将经营者贷款挪用于约定用途以外并偷逃税款的案例。国税厅提供

View original image

国税厅计划以资金筹措计划书中“其他贷款资料”以及通过与国土交通部等相关机构协作所收集的资料为基础,筛选出疑似挪用经营者贷款的案例。将综合分析贷款种类、用途及企业申报内容等,若确认存在逃漏税嫌疑,将选定为调查对象并进行严格调查。调查方向包括是否通过经营者贷款购房、是否存在其他变相受赠等问题,以审查资金流向的合规性。同时,还将把调查范围扩大至相关企业,不仅核查与贷款利息有关的逃税行为,也将彻查是否存在收入漏报等对企业整体经营活动的逃税情况。


通过上述工作,一旦确认存在逃税等违反《处罚税收犯罪法》的行为,将依照“零容忍”原则,移送侦查机关等方式予以严厉处置。对于在调查过程中发现的贷款,国税厅还将开展事后管理,核查在贷款偿还前是否将其费用适当处理,是否由父母等代为偿还等,以判断是否存在后续逃漏税行为。


国税厅计划自“2025年度综合所得税申报期限”,即今年6月底之后的下半年起,正式启动对经营者贷款的全面核查。包括去年购房部分在内,只要资料已经掌握,此前的交易也将纳入核查范围。



国税厅相关人士表示:“在全面核查之前,若纳税人自发偿还被挪用于非约定用途的贷款,并就逃漏税事项进行更正申报,将把其排除在核查对象之外”,“请务必牢记,这是一次自行纠正问题的机会;若不主动整改,今后可能面临高强度核查以及移送侦查机关等严厉处置。”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版权所有 © 阿视亚经济 (www.asiae.co.kr)。 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不容错过的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