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陪审团:“Meta、谷歌应为社交媒体成瘾负责,须赔偿44亿韩元”
“平台设计诱导青少年成瘾”获法院认可
在一宗关于青少年社交网络服务(SNS)成瘾的诉讼中,美国法院陪审团裁定大型科技企业应承担责任。
据美国东部时间25日美联社等海外媒体报道,美国洛杉矶的加利福尼亚州一审法院陪审团认定,Meta和谷歌运营的Instagram和YouTube对青少年SNS成瘾负有责任,并作出裁决,命令其向原告支付300万美元(约合44亿韩元)赔偿金。
此案因被视为SNS相关诉讼的“示范审判”(Bellwether trial)而备受关注。尤其是,本次诉讼的争点不同于以往,并非“是否出现过有害内容”,而是“平台的设计本身是否在诱导成瘾”。
如果该裁决最终确定,赔偿金中的70%将由Meta承担,其余30%由谷歌承担。该裁决是在历时一个多月的审理以及陪审团为期9天、累计超过40小时的审议后作出的。
尤其是,如果此次裁决最终生效,舆论认为,今后在针对社交媒体企业的诉讼中也可能出现类似结论。
原告是一名20多岁的女性“Kaili G.M.”。她称,自己自6岁开始使用YouTube、9岁开始使用Instagram,此后因SNS成瘾而遭受抑郁症和身体残疾等问题,而这源于社交媒体运营公司为使用户上瘾而采用的相关平台设计。
原告一方还起诉了运营短视频服务“TikTok”和“Snapchat”的Snap公司,但后者在开庭前已与原告达成和解。
Meta主张,Kaili的心理健康问题与社交媒体无关;YouTube则辩称,自家平台不是SNS,而是类似电视的视频平台。然而陪审团最终认定他们负有责任。
Meta通过声明表示:“我们郑重对本次判决提出异议”,并称“正在研究法律应对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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