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守住补充侦查权持续贬低警方
未向警方提出补充要求而自行发现并追加侦查
“刻意歪曲成让人以为警方侦查不力”

检方发布资料称,已以报复性恐吓等罪名对一名多次在餐馆行凶滋事的60多岁男性提起拘捕起诉。不过也有意见指出,资料的结构安排给人一种印象,即连警方将案件移送后才发生的追加犯罪,也被包装成“对警方不充分侦查所作的补充侦查成果”。


首尔西部地方检察厅刑事第1部(部长检察官 Hwang Suyeon)24日表示,已以违反《跟踪骚扰处罚法》及《特定犯罪加重处罚法》嫌疑,对60多岁男性A某予以拘捕起诉。检方强调称:“通过对(警方)仅以妨害业务罪名移送的案件开展补充侦查,查明了针对同一被害人的报复性恐吓、跟踪骚扰等追加犯罪。”


检方。联合通讯社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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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亚洲经济》的采访内容,本案始于去年9月。在首尔恩平区经营餐馆的被害人报警称,A某醉酒后在店内喧闹滋事。当时相关报警共有5起,分别来自店主、顾客以及路过上前劝阻的行人等,受害人各不相同。警方以妨害业务嫌疑立案侦查A某。


警方展开调查后,A某又返回餐馆,据悉曾扬言“如果不撤销报警就放火烧店”,并与被害人发生争执。警方虽确认了这一情况,但考虑到有判例认为,单次的“单纯辱骂”“一时情绪发泄”等不足以构成恐吓罪,遂仅按单一案件移送。除餐馆业主外,其余报警人均表示不愿追究,案件以“无公诉权”告终。


A某之所以最终被拘捕起诉,关键罪名大多是在案件移送后才“发生”的。案件移送检方后,他再次前往被害人处进行辱骂、恐吓,甚至实施了暴行。检方本月初以报复性恐吓及违反《跟踪骚扰处罚法》嫌疑对A某实施拘捕。此后19日,警方又将A某针对同一被害人的特殊暴行嫌疑案件追加移送,检方将其并案处理,最终作出拘捕起诉。


据悉,检方在调查追加嫌疑时,并未单独向警方提出补充侦查要求。由于这是案件移送后另行发生的事件,本就不存在需要补充警方侦查的问题。检方在去年12月仅向警方提出对被害人采取安全保护措施的请求。当时虽被害人表示“无需做到安全保护措施”的意向,但警方仍依职权对被害人等案件关系人实施了保护措施。


对此,首尔西部警察署一名相关负责人表示:“检方发布资料中的主要嫌疑,都是在移送之后发生的案件。”


检方为守住作为检察改革最后争议点而残存的补充侦查权,近期不断通过资料发布方式,强调对警方阶段不充分侦查所作的补充侦查成果。考虑到系同一被害人、同一嫌疑人,将其视为关联案件并主动立案侦查本属当然,但连已脱离警方手中、在此之后才发生的嫌疑,也被呈现为警方的问题,被指有失分寸。警方相关人士反驳称:“检方使用‘单纯’‘补充侦查’‘查明了’等表述,会让人误以为警方侦查存在问题”,“严格来说,这并非查明余罪,而是对移送之后发生的关联案件进行追加、主动侦查。”


对于A某,检方在妨害业务之外,追加适用可判处更重刑罚的《跟踪骚扰处罚法》违反等罪名,从保护被害人的角度看,是一项具有意义的举措。但也有观点认为,将这类并非重大犯罪的案件单独制作资料发布,疑似是有意瞄准因南杨州杀人案而遭到舆论批评的警方。



检方一名相关人士解释称:“在移送之前,确实只有一次妨害业务行为”,但同时表示:“嫌疑人是该店的常客,被害人也作出担心遭受进一步威胁的陈述,因此我们认为这不是可以视为一次性行为而了结的案件。”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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