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动金上涨成惯例
令贫困委托人难以承受

以成功报酬为名的合同默契达成
“取得无罪结果却不支付报酬
属违反诚实信用原则” 1月判决引发震动
与2015年大法院全员合议体判决相悖
成功报酬被判无效后胜诉率下降
有声音指出律师辩护动机减弱

“判无罪就给你3000万韩元” 此后装糊涂者激增 律师转而坚持高额预付费[成功报酬禁令的逆袭]① View original image

“如果判无罪,就给您支付3300万韩元。”


委托人A某在二审前与一家律师事务所作出了这样的约定。他为获取儿媳不忠的证据,动用跑腿公司进行偷拍,并将影像资料发送到儿媳的工作单位,结果因违反《通信秘密保护法》和名誉毁损嫌疑被移送审判。A某最终在二审和最高法院均被判无罪,但与律师事务所之间的合同又成了另一争议焦点。


他以“刑事案件成功报酬无效”的既有最高法院判例为由,没有向辩护人支付约定款项。律师事务所于是对A某提起“报酬请求诉讼”。今年1月,首尔中央地方法院民事上诉第1-3合议庭(审判长 Choi Seongsu)认为:“成功报酬约定本身虽属无效,但在获得无罪这一结果后却完全不支付任何对价,有悖诚实信用原则”,判决支持该律师事务所。


据法律界24日消息,否定2015年最高法院全员合议庭关于刑事案件成功报酬无效判决的下级法院判决在今年1月作出,引发法律界震动。2015年最高法院曾作出判决,全面否定刑事案件中的成功报酬约定。理由是,刑事案件中的成功报酬约定会损害律师职务的公共性,并可能引发对司法的不信任。

“判无罪就给你3000万韩元” 此后装糊涂者激增 律师转而坚持高额预付费[成功报酬禁令的逆袭]① View original image

但在法律界,像A某这样以“若获无罪,将额外支付成功报酬”为名义达成默契性合同的情况并不少见,原因在于期待辩护人拿到成功报酬后会更加尽心尽力地进行辩护。问题在于,即便如此订立了合同,也常出现像A某那样事后“撒手不管”拒付报酬,最终闹到法庭对簿公堂的案例。2015年最高法院全员合议庭判例与实际诉讼一线之间存在巨大鸿沟。首尔地方律师协会掌握的相关报酬请求诉讼,自2023年至去年共达15件。


此类案例频发后,律师界逐渐形成一种风气:既然拿不到成功报酬,就提高前期委托费。接连有批评指出,经济能力不足的委托人因前期费用大幅上涨,愈发难以对刑事案件进行法律应对。曾面临是否被拘留关口的日薪制工人 Jung某的案例颇具代表性。他将几乎全部财产——1500万韩元作为前期费用支付给律师。在Jung某被收押在看守所期间,留下的家人则陷入连一日三餐都难以保障的困境。


代理Jung某的辩护律师表示:“以前只收500万韩元的前期费用也可以接下案件,委托人则可以用剩下的1000万韩元维持家人生计,等日后获释、恢复经济活动后再支付成功报酬即可。如今无论结果如何,都必须预先支付巨额费用的结构,对贫困委托人而言极具杀伤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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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有意见指出,律师的防御能力和辩论动机正在被削弱。Dongguk大学经济学系教授 Ji Inyeop与法律科技服务平台“LBox”一起,分析了约15万份判决书,结果显示,在刑事成功报酬被宣告无效之后,同一名律师在同时代理刑事与民事案件时,其刑事案件的胜诉率比民事案件低了6.2个百分点。在代理低收入群体案件时,胜诉率又进一步下降了1.9个百分点。


Konkuk大学法学院教授 Han Sanghee表示:“在像德国那样的体系化诉讼保险制度尚未扎根的韩国现实下,成功报酬原本所具有的社会保险功能不容忽视。与其一刀切式禁止,不如就成功报酬上限设定、对不当收取进行规制等方向集思广益,将其弊端降到最低。”


首尔律师协会会长 Jo Sunyeol称:“最高法院的判决实际上无异于在纵容委托人的欺瞒行为。本次二审判决是符合司法正义与市场常识的合理判断。”


关于引入成功报酬,也存在反对意见。有担忧认为,一旦存在刑事成功报酬,为了胜诉可能会诱发伪造证据、向法官行贿等行为,从而加大破坏司法正义的诱惑。



但律师团体反驳称,律师人数的急剧增加正在促使市场产生自我净化作用,从而抵消过去最高法院所忧虑的副作用。作出最高法院判决时,律师人数为2万名,如今已达4万名级别。随着信息不对称在一定程度上得到缓解、无限竞争拉开帷幕,委托人能够比较并选择合理价格,从而实现自我净化机制。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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