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im Hongseon Kim Jang 顾问兼前 SC 银行副行长指出
台下听众也对业界直言不讳…批评称“在承保问卷中
应纳入安全培训结果等关键信息”

“网络保险承保(保险承保审核)问题必须由保险公司自行解决,不能外包(外部委托、外部采购)给安全企业等。通过衡量风险来给出合理价格,这不就是承保吗?”


19日,在首尔汝矣岛国民经济人协会会议中心举行的“网络风险日常化 保险业的课题与应对战略”国际研讨会上进行的专家讨论会,由保险研究院、共同民主党议员 Yoodongsoo、浦项工科大学共同主办。自左起为:Kim Hongseon 法务法人 Kim Jang 顾问、Park Taehwan Ahnlab 网络安全中心(ACSC)中心长、Son Jaehee 保险研究院消费者数字研究室室长、Jeong Gwangmin 浦项工科大学产业经营工学系副教授、Sie Lau 三星火灾网络主管(Head of Cyber)、Choi Gwanghui 法务法人世宗顾问、Choi Yongmin Prosis Underwriting Solutions 副代表。记者 Moon Chaeseok

19日,在首尔汝矣岛国民经济人协会会议中心举行的“网络风险日常化 保险业的课题与应对战略”国际研讨会上进行的专家讨论会,由保险研究院、共同民主党议员 Yoodongsoo、浦项工科大学共同主办。自左起为:Kim Hongseon 法务法人 Kim Jang 顾问、Park Taehwan Ahnlab 网络安全中心(ACSC)中心长、Son Jaehee 保险研究院消费者数字研究室室长、Jeong Gwangmin 浦项工科大学产业经营工学系副教授、Sie Lau 三星火灾网络主管(Head of Cyber)、Choi Gwanghui 法务法人世宗顾问、Choi Yongmin Prosis Underwriting Solutions 副代表。记者 Moon Chaese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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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保险业研讨会上,有观点强烈指出,网络事故数据的积累和审核能力应由保险公司自行培养。由于网络风险在事故概率和损失估计方面都较难把握,且往往呈现同时、多点联动发生的特征,保险公司在承保过程中一直采取非常保守的态度。发言者要求保险公司自行克服这一局限。


法务法人 Kim Jang 顾问 Kim Hongseon(前韩国渣打银行副行长、前 Ahnlab 代表)19日在首尔汝矣岛国民经济人联合会会议中心,由保险研究院、共同民主党议员 Yudongsoo、浦项工科大学共同主办的网络保险国际研讨会上表示:“网络事故不应被视为单纯的安全议题,而应当视作企业能否继续维持‘业务’的问题。”


Kim 顾问指出:“金融机构主要关注市场、信用、操作三类风险,其中网络风险是典型的操作风险,并以风险加权资产(RW)的形式反映在符合国际清算银行(Bank for International Settlements, BIS)标准的资本充足率中。韩国金融机构并非依托自身积累的数据来判断操作风险,而是按照金融当局给出的监管指引进行评估。”


他表示:“与韩国不同,海外金融机构在金融监管机构指出网络风险较高时,由企业经营层和董事会自行或通过第三方来逐步化解网络风险。因为一旦风险加权资产和资本充足率(BIS 比率)上升,企业将无法获得贷款,业务也难以开展,所以经营层和董事会成员不可能无动于衷。”


他接着表示:“决定风险的标准不应是当局的监管,而应是业务影响(business impact)。否则,无论监管多么严厉,经营层都不会认真对待网络风险。(如果要通过经营而非监管来解决问题)保险公司在承保过程中也不能外包给安全企业,而应自行衡量风险并给出合理价格。”


保险研究院消费者数字研究室室长 Son Jaehee 则主张,与其由保险公司之间共享网络风险相关信息,不如由当局在保证匿名的前提下允许数据共享等方式,提供信息共享方面的激励。


Son 室长表示:“即便收集数据,也多以历史数据为主,难以确定对网络保险承保过程能有多大帮助。考虑到个人信息问题,与其由保险公司之间共享数据,不如由当局设计在匿名前提下允许数据共享等信息提供激励机制,并建立可信赖的中立存储库。”


也有意见认为,目前保险业全面利用人工智能进行网络保险承保还为时过早。


Kim 顾问表示:“目前保险业利用人工智能进行网络保险承保仍为时尚早。特别是当实体人工智能(physical AI)普及后,利用人工智能处理网络保险风险的方式,其效果(impact)将会非常大。”


他补充说:“大型语言模型(Large Language Model, LLM)采用的是通过神经网络以参数形式分散存储并进行过滤的方式,而不是简单地存储个人信息。必须通过人工智能推理来判断个人信息的边界,但对于泄露信息中哪些应被视为个人信息本身就会产生混乱,相关安全措施目前也完全不到位。”


在问答环节中,有听众指出,仅靠强化信息保护披露难以降低网络风险。


一位自称出身于信用评级机构的中型企业信息保护集团负责人 A 表示:“要强化企业安全,就必须引导首席执行官(Chief Executive Officer, CEO)重视这一问题,仅靠(各位嘉宾提出的)扩大信息保护披露还远远不够。如果让信用评级机构分析师在给企业评定信用等级时,将信息安全相关项目纳入评估体系,由于会直接影响企业贷款额度等,便能引导 CEO 关注安全问题。”



他还表示:“在网络保险承保问卷中,将安全培训结果、遭遇勒索软件攻击时的理赔谈判过程等关键信息,由各保险公司与民间信息企业签署业务协议后透明公开,也是一个好办法。我也很好奇各位嘉宾是否在思考这类问题。”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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