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劳总430件、韩国劳总189件等
发布谈判要求公告的发包方仅13处
“有必要补充完善以将一线混乱降到最低”

据统计,“黄信封法”(《劳动组合法》2、3条修正案)施行仅9天,近700家承包企业工会已向发包方提出集体谈判要求。


韩联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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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日,国民力量党议员 Kim Hyeongdong 从雇佣劳动部获得的资料显示,自本月10日法律施行以来,共有683个承包方工会、支部和分会向287个发包方事业场提出了谈判要求。相关谈判要求中包含的工会成员人数为12万7019人。


在承包方工会的谈判要求中,全国民主劳动组合总联盟提出430件,为最多;大韩民国劳动组合总联盟提出189件,未加入上级团体的工会提出64件。


据悉,真正启动谈判程序的发包方事业场仅占极少数。承包方工会提出谈判要求后,发包方必须先公告这一事实,然后进入谈判窗口单一化程序。但实际执行该程序的事业场仅有13处。


其余274处发包方事业场,似乎尚未决定是否进入谈判,或尚未制定具体应对方案,正陷入混乱之中。


有观点指出,大部分案件最终很可能需要经过劳动委员会或法院的裁决。



议员 Kim Hyeongdong 表示:“谈判要求在短时间内急剧增加,但由于雇佣劳动部在制度设计和准备方面不足,真正进入协商阶段的比例非常低”,“为将一线的混乱降到最低,有必要进行制度性补充完善”。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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