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畿道水原市将至4月19日止指定并实施“春季大型山火特别对策期”。


水原市表示,在此期间,无论是故意还是过失引发山火者,均将予以严厉处罚,并承担因灾害造成损失的原状恢复责任。


水原市在特别对策期间,将动员公务员和森林灾害应对团等共192名人员,并利用22套信息通信技术(ICT)平台,重点取缔林地毗邻地区的垃圾焚烧等行为,同时强化对山火高危地点的巡查。


水原市此前对过去10年间的山火发生情况进行统计后,将山火发生最多的3月14日至4月19日确定为特别对策期。


水原市正在开展山火扑救作业。水原市提供

水原市正在开展山火扑救作业。水原市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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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前本月12日,八达山一带7个地点同时发生纵火引发的连环放火事件。火势在约1小时20分钟后被扑灭,涉嫌纵火者已被警方紧急逮捕,目前已申请逮捕令。


现行法律规定,若故意引发山火,可被判处1年以上15年以下有期徒刑;即便因过失引发山火,也将被处以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3000万韩元以下罚金。



水原市相关负责人表示:“为预防春季山火,并在山火发生时迅速应对,我们指定了春季山火防范期(1月20日至5月15日),并运营山火防灾对策本部”,并称“希望市民积极参与山火预防工作”。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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