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一只炸鸡,付出2年法律攻防代价
想揭露企业面对事故的处理方式

60Gye Chicken“混入铁丝”事件受害者A某。

60Gye Chicken“混入铁丝”事件受害者A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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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仁川一家60Gye Chicken加盟店购买的外带无骨炸鸡时,食用过程中铁丝刺入后咽壁(与食道相连的咽喉后壁)受伤的A先生,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十分委屈。


他向记者讲述了这段时间自己经历了什么、又是怎样的心情。


以下是与A先生的一问一答。


——异物混入事故发生后两年间,你被提起刑事控告、接受了警方调查,诉讼至今仍未结束。现在的心情如何?

▲感觉就像受害者在向加害者乞求原谅。难以相信,买了一只炸鸡吃,代价竟是两年的法律攻防和数千万韩元的诉讼费用。虽然体内的铁丝已经取出,但心中扎下的不信任和伤痕却无法愈合。我每天晚上都会自问:为什么食品事故的受害者要被当成犯罪分子对待,我们的社会究竟是否公正。


——在吞咽炸鸡前,完全没有察觉到异样吗?

▲如果是带骨炸鸡,我会小心剔着吃,但因为是无骨炸鸡,就毫无戒心地吞咽了,对这种信任最终酿成了事故。细小的铁丝深深嵌在鸡块内部,从外表完全看不出来,在咀嚼过程中刚感觉到异样的瞬间,鸡块已经滑入喉咙。就在吞咽的一刹那,心里闪过“是骨头吗?”这个念头时,铁丝已经扎进了喉咙。


——接受了怎样的治疗?

▲并不是简单把铁丝拔出来就结束了,而是为了确认是否存在额外的脏器损伤或感染,将近一个月都在紧张地持续治疗。听到医生警告说,如果发烧或疼痛持续,就要立刻前往大型医院急诊室,我们全家在这一个月里都提心吊胆地观察病情。事故带来的冲击,以及“这块炸鸡本可能是10岁孩子吃下去”的恐惧,也让我不得不接受精神科诊疗。


——总部方面称,1000万韩元的和解金额过高。

▲这不是金额大小的问题,而是对事故严重性以及总部不负责任态度的一种回应。并不是我先提出和解金额,而是总部员工几天内多次跑到我家楼下,反复执拗地追问“你希望的和解金额是多少”,我才给出的答复。面对一场几乎把一个家庭整个撼动的事故,大企业不主动提出任何“标准”,只盯着我的嘴巴看,我只能把自己遭受的精神痛苦、今后的治疗,以及这起事件的严肃性统统包含在这个金额里。如果总部认为金额过高,就应该本着诚意提出反建议,通过协商来调整,但总部选择的不是协商,而是亮出了“民事诉讼和刑事控告”这把刀。不能只看“最终发生的治疗费”,而应当想到“本可能发生的致命后果”。如果当时是10岁的孩子吞下那根铁丝,导致食道穿孔,我想问总部,到那时他们是否也会把问题简单归结为“几十万韩元治疗费”的问题。


——为什么不向出售炸鸡的加盟店追责,而是向总部追责?

▲因为总部嘴上说和加盟店是“互不相干的关系”,实际上却带着律师来,甚至进行秘密录音,把我一步步推入诉讼的陷阱。事故发生次日,我致电总部客服中心,要求“确认一下是总部供应的产品问题,还是加盟店的问题”。如果总部确实没有责任,只要告知“此事属于加盟店管理范畴,请您直接与店主沟通”就可以了。但总部并未如此告知,反而三次派出员工和律师上门,亲自出面“处理”。在这样的情况下,哪位消费者会不把总部视为责任主体呢?总部并不是来道歉的。在律师随行的第三次上门时,他们偷偷录音,将录音资料作为民事诉讼的证据提交,表现得极为周密。在律师离开后短短5天内,他们就像早有准备似的立刻提交了起诉状,这让我确信,总部从一开始就不是打算解决问题,而是计划通过“诉讼”来封住我的嘴。

甚至在事故之后,总部还在官网上新增了“发生异物事故时,由总部品质管理团队直接确认”的应对手册。平时对外宣传时,一副所有环节都由总部统一管理的样子,一旦出事却在法庭上主张“加盟店是独立经营者,与总部无关”,这就是典型的切割甩锅、欺骗消费者的做法。


——经历此事后,你认为在餐饮业特许经营业务方面,哪些制度性问题亟待改善?

▲我认为,必须用法律纠正这种畸形结构:总部一方面挥舞着“原材料供应权”这一强有力的控制权,另一方面却对事故责任不予承担。目前的特许经营合同中,加盟店使用的鸡肉等核心原材料,被指定为必须从总部购买的“强制采购品目”。总部通过垄断物流获取巨额利润、掌握产品控制权,但一旦发生事故,却躲在“加盟店烹饪过程问题”“独立经营者”的说法后面。既然有权强制销售这些产品,那么对由这些产品引发的事故理应承担连带责任,这才是常识。

消费者买炸鸡,并不是看加盟店主个人,而是基于对品牌的信任。总部一边收取品牌使用费和物流差价,一边却把事故责任全部推给弱小的加盟店,这是怯懦的法律逃避。对于食品安全事故,应通过立法明确由总部与加盟店共同承担责任。此外,还应对总部滥用自身资本实力,对受害者提起“战略性封口诉讼”的行为加以制约,防止其肆意滥用。


——最后还有什么想说的吗?

▲如果我是为了钱的“恶意消费者”,警方会对我发布的文章作出“不予移送,认可其具有公益目的”的决定吗?法院又会不会作出“铁丝混入炸鸡,并由此造成消费者人身损害”的判决?我在意的不是钱,而是想把大企业面对事故时那种“懦弱的处理方式”公之于众。炸鸡是孩子们最喜欢的食物,对成年人来说,则是用“炸鸡配啤酒”来抚慰辛劳一天的国民小吃。这样一种国民小吃里竟然出现锋利的铁丝,这是一种随时可能降临在任何人身上的威胁与恐惧。



吃炸鸡误吞铁丝受害者:“感觉像在向加害者乞求原谅” View original image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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