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狱后涉嫌在咸阳、南原野山三次纵火
曾在凤岱山制造90余次山火记录

确认显示,庆尚南道咸阳发生的今年首起大型森林火灾的纵火嫌疑人,正是过去在蔚山东区凤岱山一带长期多次纵火、被称为“凤岱山纵火松鼠”的那名人物。


庆南警察厅刑事机动队16日表示,已以涉嫌在咸阳郡麻川面昌原里一处野山纵火、违反《森林保护法》等罪名,紧急逮捕并拘押了60多岁的A某。


据警方介绍,A某涉嫌于今年1月29日在全罗北道南原市山内面白日里、上月7日在庆尚南道咸阳郡麻川面佳兴里、上月21日在咸阳郡麻川面昌原里等地先后在野山放火。


咸阳郡扑灭山火现场照片

咸阳郡扑灭山火现场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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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月21日晚上9时14分左右,在咸阳郡麻川面一带发生的森林火灾,因借助强风迅速蔓延,给灭火工作带来巨大困难。此次火灾造成的受影响森林面积约234公顷,相当于327个足球场的规模,且一栋塑料大棚和一处简易农舍被全部烧毁。


在侦查过程中,警方确认A某曾于1994年至2011年间在蔚山东区凤岱山一带制造森林火灾90余次。其时因频繁发生山火导致森林受损和居民不安情绪加剧,警方曾悬赏高达3亿韩元缉拿嫌疑人。


A某于2011年3月被抓获后,因被控自2005年至2011年间在凤岱山等地实施37次纵火,被移送审判并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由于森林纵火罪的公诉时效为7年,检方仅就2005年12月以后实施的犯罪予以起诉。


此外,在蔚山东区提起的损害赔偿诉讼中,A某被判决承担约4.2亿韩元的赔偿责任。


据悉,A某于2021年出狱后,搬回故乡咸阳居住。警方通过联合勘验、监控摄像头(CCTV)分析及搜查扣押等手段锁定A某,并于本月13日将其抓获。


据传,A某在警方调查中供述称,“最近看到与森林火灾相关的新闻时感到兴奋,无法抑制自己想要放火的冲动”。



警方计划在调查A某是否还有其他犯罪行为后,不久将案件移送检察机关。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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