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改革推进团举行“补充侦查与补充侦查要求”讨论会
律师 Kang Dongpil:“直接补充侦查权是滥用侦查权的后门”
教授 Kim Sanghyun:“只能依赖警方单方面卷宗形成心证”
在调整侦查权之后,围绕是否有必要保留公诉厅检察官的直接补充侦查权,专家意见出现分歧。一方主张直接补充侦查权有悖检察改革宗旨,另一方则认为这是维持公诉所必需的权力,双方观点对立。
担任检察改革推进团团长的国务调整室室长 Yoon Changryeol(左)16日出席在首尔钟路区 HJ商务中心举行的、以国民视角审视“补充侦查与补充侦查请求”座谈会并致开幕词。记者 Kang Jinhyeong 提供
View original image检察改革推进团16日下午在首尔中区 HJ商务中心以“从国民视角看补充侦查与补充侦查要求”为主题举行了讨论会。
第一位发言人、法律事务所 Barun 律师 Kang Dongpil 主张,检察机关的直接补充侦查权事实上使检察改革陷入空转。他认为,只有删除检察机关直接补充侦查的相关规定,彻底转变为不具备侦查职能的公诉厅,才符合改革宗旨。
Kang 律师表示:“补充侦查权只是不能启动侦查,但在本案或相关案件范围内,对任意侦查和强制侦查的范围并无限制。只是用词叫‘补充’,其本质仍是直接侦查权,这一点并未改变。”他接着称:“尤其是在对检察机关补充侦查本身缺乏任何控制手段的情况下,这将成为滥用侦查权的后门(backdoor)。”
他也否认了“侦查延误源于检察补充侦查权缩减”的批评。Kang 律师称:“即便在2021年的侦查权调整中,检察机关也拒绝移交人力,自身扩编和预算支持也未到位。案件长期化的问题,最准确的答案只有增加人力。”
相反,另一位发言人、高丽大学法学院教授 Kim Sanghyun 则强调,为维持公诉而进行补充侦查具有不可避免性。Kim 教授以“公诉厅检察官能否仅凭卷宗提起公诉”为主题指出:“一旦被剥夺补充侦查权,检察官在完全无法进行任何直接审查的状态下,只能依赖警方单方面制作的卷宗形成心证。作为公诉主体的检察官,要在法庭上证明嫌疑,就必须拥有能够亲自弥补证据关系漏洞的补充侦查权。”
他还强调:“如果只通过书面进行审查,在判断是否提起公诉时出现误判增多是必然的。对嫌疑人不利的情形会增加,由此导致的人权侵害结果也是必然的。”
对于部分舆论担忧补充侦查权被滥用的问题,他反驳称:“应当通过程序性控制和责任结构的精细化来加以规范,而不是废除该权力。”
在随后进行的指定讨论中,讨论者们对于直接补充侦查权的必要性同样存在分歧。建国大学法学院院长 Kim Jaeyoon 和国民大学法学院教授 Yoon Dongho 强调,作为侦查结构改革根本原则的“侦查与起诉分离”绝不能被动摇。有必要的不是赋予公诉厅检察官直接补充侦查权,而是通过制度性补救措施提高补充侦查要求的实效性。
相反,法律事务所 Gangnam 律师 Jeon Byeongdeok 和 Brighton 法律事务所律师 Jeong Jaegi 则指出,实务现场出现的所谓“侦查乒乓”现象弊端严重。他们主张,为了防止侦查延误等情况、保护国民基本权利,检察官的直接补充侦查权应当予以保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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