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日本最高征收30.1%
中国政府决定对自日本和加拿大进口的卤化丁基橡胶征收反倾销关税。
中国商务部13日在《2026年第15号公告》中表示:“最终裁定认定,自日本、加拿大进口的卤化丁基橡胶存在倾销行为,并对中国国内产业造成了实质损害。”
据此,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采纳商务部建议,决定自14日起对原产于日本和加拿大的相关产品征收反倾销关税。日本企业适用15.0%至30.1%的关税税率,加拿大企业适用13.8%的税率。
卤化丁基橡胶被用作无内胎轮胎、药瓶瓶塞、减震垫、黏合剂等产品的材料。
中国此前已对原产于美国、欧盟和新加坡的卤化丁基橡胶征收反倾销关税。更早前,中国商务部于2024年9月对原产于日本、加拿大和印度的进口卤化丁基橡胶发起反倾销调查。去年8月,商务部在初裁中认定日本和加拿大产品存在倾销并对中国产业造成损害,随即启动征收保证金的临时反倾销措施。根据此次最终裁定,反倾销关税措施自14日起实施,为期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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