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巴克大楼租金诉讼围绕“折扣明细”公开展开较量
在星巴克门店建筑物房东针对总部提起的租金诉讼第二次辩论期日上,围绕是否公开各门店总销售额中扣除的折扣明细,双方展开了激烈的神经战。
5日上午,在首尔中央地方法院民事合议第29部(审判长 Ko Seungil 部长法官)审理下,原告申某等37名星巴克门店建筑物房东针对星巴克运营公司 SCK Company 提起的手续费(租金)支付请求诉讼第二次辩论期日举行。
本案系实行按各门店销售额一定比例收取租金、而非定额制的星巴克门店建筑物房东提起的诉讼。他们主张,总部在推进预付费付费订阅服务“Buddy Pass”、与发卡行联名折扣、免费优惠券等各种折扣活动时,并未以原产品销售价格,而是以打折后的金额作为销售额计算基础的净销售额,这种做法不当,因而提起诉讼。
此前,原告方于去年4月末以“未进行正确结算且未支付建筑物租金,请予支付”为由,向总部提起诉讼,每人请求支付1400万韩元,作为未支付手续费的一部分。(本报2025年5月12日报道 [独家] 星巴克门店房东起诉总部…“销售额遗漏受损”)
有舆论指出,考虑到以去年为基准,全国星巴克门店数量已超过2000家,如果本案中认定总部取得了不当得利,今后星巴克总部可能需要向包括未参与诉讼的房东在内的各房东返还的金额,或将高达数百亿韩元。
星巴克方面仅公开“折扣总额”…“应公开折扣明细”
在当天庭审中,依据原告(房东们)一方的鉴定申请,被告(星巴克总部)向合议庭提交的销售额相关资料中,围绕折扣金额明细问题,双方展开了攻防。
首先,作为原告代理人的法务法人 YK 律师 Park Jaewan 表示:“我们核对了证据,但未提交具体明细项目。”
在第一次辩论期日之后,星巴克方面提交了销售相关资料,但以“营业秘密”为由,未公开具体折扣明细,仅提交了总销售额与折扣总额、从总销售额中扣除折扣总额后的净销售额、增值税等内容。
当审判长询问“没有提交明细项目吗”时,作为星巴克代理人的 Kim & Chang 律师事务所律师 Jang Cheolik 回答称:“(折扣)促销种类太多。”
审判长对原告方表示:“(如果需要核查折扣明细项目)可以申请文书提交命令。”
原告方律师 Park 表示:“就此问题能否再进行几项辩论”,在征得合议庭谅解后,主张为具体计算不当得利金额,必须核查详细的折扣明细。
Park 律师称:“(被告方)虽然提交了资料,但并未详细说明折扣是如何产生的。只公开了折扣总额,如要进行具体举证,相关明细必不可少。”
据悉,星巴克方面自2025年4月起诉之时起向前追溯3年,提交了总销售额和折扣总额等明细。
Park 律师表示:“经审阅资料,虽然提交了3年份数据,但从2025年4月起,折扣金额占总销售额的比重急剧增加”,“最低从2%、7%起步,增加到15%的情况也有。”
他接着说:“声称无法公开明细的各种促销折扣金额正在不断增加”,“我们会整理后申请文书提交命令。”
合同中“各种折扣”的解释、收银机明细亦成争点
此外,当天庭审还围绕本案另一争点——各房东合同中从销售额中扣除的折扣金额相关“各种折扣”表述的解释、以及记录在收银机(POS)中的销售额明细等问题展开了讨论。
审判长要求原告代理人按各原告分别整理并提交不动产租赁合同。
根据各房东签订合同的时间不同,关于从总销售额中扣除项目的合同表述存在差异。有的合同仅限于列举免费优惠券与员工折扣等,有的则记载为“各种折扣”,存在可以作示例性解释的余地。
尤其在如何解释“各种折扣”方面,星巴克主张应理解为“合同期间实施的所有形式的折扣”,而房东们则主张应作限缩解释,在计算净销售额时应限制可扣除的折扣金额范围。
审判长向原告方询问称:“本案争点手续费(在作为租金计算基准的净销售额计算过程中被扣除的折扣金额)在签订租赁合同时是否已经存在?净销售额据说是从员工折扣和免费优惠券中扣除后的差额,但如果未在收银机中反映,这不就是问题所在吗?”
原告方法务法人 YK 律师 Hyun Minseok 回答称:“事实上这点也无法得知”,“因为原告房东无法接触门店收银机。”
审判长表示:“(从总销售额中扣除的各种折扣金额)如果在收银机中记录,就可以扣除;如果没有记录,那是原本不存在,还是存在但未被记录?是否是排除这些项目后,以收银机记录金额来定义销售额?这一点似乎需要查明”,“以及这些折扣是否是之后新设的,如果是这种情况,也可能被视为规避法律的行为,因此这部分似乎应当记录在这里(收银机)中,请确认一下相关时间点。似乎与争点有关……”
星巴克方面律师 Jang 回答说:“我们会整理后提交。”
原告方律师 Hyun Minseok 表示:“通过鉴定申请无法查明收银机明细,因此在申请文书提交命令时,也希望能一并披露(收银机中)记载的明细。”
对此,被告方律师 Jang 表示:“我们会先向合议庭提交资料,希望在对文书提交命令申请作出裁定时,一并判断其是否属于营业秘密。”
审判长表示:“如果提出请求,就会这样处理。”
下一次庭审将于今年5月14日上午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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