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家]星巴克门店房东起诉总部:“营收漏记受损”
房东称“Buddy Pass与联名卡折扣应计入门店营收”
星巴克回应“属提升营收举措一环…联名卡折扣已计入营收”
星巴克门店的房东们起诉称,星巴克总部在计算每月租金时,故意漏记作为基准的销售额,导致他们遭受损失。
他们投入少则数亿韩元、多则数十亿韩元,按照星巴克方面要求的规格装修设施,将门店出租,并约定按销售额的一定比例收取租金(手续费),而不是固定金额。但他们主张,星巴克违反了合同中“为提升销售额而努力”的义务,故意压低销售额。
12日,据法律界消息,Shin某等37名星巴克门店房东以星巴克运营公司SCK Company为被告,向首尔中央地方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向每名原告支付1400万韩元的手续费。这些人在起诉状中表示,日后将提高诉讼金额。
原告诉称,自去年10月起实施的付费订阅服务“Buddy Pass”所产生的折扣金额,及与信用卡公司合作进行促销时发放的免费优惠券,均应计入作为租金计算基准的门店销售额,但星巴克将其排除在外,导致他们蒙受损失。
例如,若一名订阅Buddy Pass并享受30%折扣的顾客在门店购买价值1万韩元的咖啡和食品,门店销售额应按折扣前的1万韩元入账,但星巴克却按7000韩元入账,导致3000韩元从销售额中被漏记。原告们还指出,Buddy Pass的订阅费以及从合作信用卡公司处获得的合作手续费都被总部收入囊中,却为何在门店销售额中予以剔除,从而少付租金。
全国约2000家星巴克门店全部由总部直营,各门店将其“净销售额”的约10%至16%作为租金支付。根据星巴克租赁合同,作为租金计算基准的“净销售额”,是指从各门店发生的“总销售额”中扣除▲增值税 ▲伙伴(员工)折扣 ▲免费优惠券折扣金额后的数额。
原告们认为,除Buddy Pass外,自2022年6月起与新世界集团关联公司共同实施的会员计划“新世界宇宙俱乐部”向会员提供的免费饮料券所产生的销售额,也应计入各门店的净销售额。
星巴克得来速(DT)门店房东Lee某表示:“签约时,星巴克明确写明,只有‘员工折扣及免费优惠券’不纳入租金结算范围,但在之后的实际运营过程中,出现了多种只计入总部收益、却不反映在租赁门店销售额中的促销活动;此外,除星巴克员工外,关联公司员工也以福利名义享受折扣优惠,这一结构不断扩散,导致出现多种结构性问题。”
本案由法务法人YK代表律师Lee Inseok及律师Hyun Minseok等代理。Hyun律师表示:“像订阅制服务这类交易,实物是在租赁门店内提供,但对价支付却往往发生在门店之外。即便结算先在门店外完成,从会计准则来看,实际确认销售额的时间应以提供商品之时为准,因此星巴克的业务处理方式与一般的会计处理方式并不相符。”
与此相对,星巴克方面反驳称:“在门店开业前,我们通过充分协商,确定了合法的租赁合同和手续费率,并根据该合同提供逐日、逐月销售额透明记载的结算报告。”
关于Buddy Pass,星巴克表示:“对比顾客在订阅Buddy Pass前后的购买模式,结果显示来店频次和购买金额都有所增加,对门店租金反而产生了积极影响。而且虽然无法对外公开具体数据,但订阅人数和订阅费规模并不大。”星巴克还称:“受商圈变化或经济形势影响,个别门店租金出现波动属正常情况,但在当前经营环境艰难的情况下,我们仍在努力提升销售,此次诉讼却否定了迄今为止的信任关系,我们对此感到遗憾。”
法院对本案的判断,可能会成为一个先例:在利用应用程序(App)进行充值交易、礼品卡等日益增多的多种预付式交易,以及通过信用卡公司或通信公司进行的折扣交易发生时,应如何认定门店的销售额。最终结论备受关注。
*Buddy Pass
星巴克于2024年10月推出的首个付费订阅服务。最初以每月预付订阅费9900韩元进行试运营,之后自2024年12月2日起将预付订阅费降至7900韩元,作为正式项目运营。订阅者可获得自每日下午2点起可使用的自制饮料7折优惠券和食品7折优惠券各1张、Delivers外送运费全免优惠券1张,以及线上商城配送费全免优惠券2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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