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因为不懂而拿不回来吗?”…月租族守住钱袋子的必备信息[金钱的误解]
最高可退还17%,须符合收入条件
即使保证金不高也要办理确定日期和迁入申报
“月租不就是每个月白白花掉的钱吗?”
与一次性大额押金的全租不同,月租不需要大笔资金被长期占用,却要每月持续支出,因此常被单纯视为“消费”。特别是对社会新人和单人家庭而言,月租往往被当作不得不承担的固定支出。
但从制度层面细看,情况并非如此。月租的一部分可以通过税收返还,押金同样可以得到法律保护。问题在于,很多人“因为不知道”,而没能把这些权益拿到手。
月租可在年终结算时申请退税
无自有住房的劳动者在符合一定条件时,可以享受月租税额扣除。也就是按照已缴纳月租的一定比例,从税款中直接扣减,结果相当于拿回了部分已经缴纳的税金。
即便如此,不申请的情况仍不少。原因包括“感觉条件会很苛刻”、“公司没有做相关说明”、“担心房东不愿意所以没提”等。但税额扣除并不是需要房东同意的制度,适用条件也相对明确。
基本前提是必须为无房者,并满足一定收入标准(总薪资不超过8000万韩元,综合所得金额不超过7000万韩元)。必须签有租赁合同,并完成该住址的迁入申报。如果通过银行转账支付月租,金融交易明细可作为证明资料使用。
此外,住房须为国民住房规模(85㎡)以内,或基准市价不超过4亿韩元的住房(包括居住用办公楼、考试院)。在此情况下,如果总薪资不超过5500万韩元(综合所得金额不超过4500万韩元),可就月租金额的17%享受税额扣除;总薪资超过5500万韩元、不超过8000万韩元(不含综合所得金额超过7000万韩元者),则可按15%享受税额扣除。扣除上限为每年1000万韩元。
关键在于,该优惠不会自动适用。即使公司统一办理年终结算,若想享受扣除,本人必须提交相关材料。包括租赁合同、房屋登记簿誊本以及每月向房东转账支付月租的明细等,缺一不可。每月数十万韩元的月租,一年下来也是不小的金额,仅仅把它当作支出而不加利用,难免可惜。
押金少就放心?权利另有一套规则
关于月租合同的另一种误解是“押金少,风险也小”。由于与全租相比金额相对较小,人们往往对这类合同掉以轻心。然而,无论押金数额多少,租赁合同都会产生相应的法律权利。
办理迁入申报并取得确定日期后,承租人即拥有对抗力和优先受偿权。即便房东变更,或该住房被拍卖,承租人在一定范围内有权优先受偿其押金。
反之,如果拖延这道程序,保护范围就可能发生变化。即便签了合同,如果迁入申报办理较晚,或未取得确定日期,在拍卖及纠纷中就可能在受偿顺位上被排在后面。尤其当存在优先顺位的根抵押权或税款欠缴等情况时,押金返还顺位就会成为关键争点。
仅仅因为是月租,合同就并不“轻巧”。在每个月支付的租金背后,同时牵涉到税收问题和财产权保护的法律结构。
必须牢记,月租并非只是“从账户划走的钱”。通过税额扣除可以拿回一部分,押金在手续完备的情况下也能获得法律保护。“反正都是要花出去的钱”这种观念越是根深蒂固,就越容易错失可以拿回的税金和本可守住的权利。把月租仅视作成本,还是视作权利的起点,归根结底取决于你掌握的信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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