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院公布“高速公路建设项目管理实态”审计结果
总投资低估致再评估程序增加、开工延误
监督人员不足及现场离岗导致安全管理空白
金浦—坡州路段因支付未安装设施费用等被通报追缴37亿韩元
韩国审计院发现,在高速公路建设项目中,总投资被低估,导致项目延误,同时由于施工监理人员不足及现场离岗,出现安全管理空白的多起案例。此外,还查出设计工程量重复计算、未安装设施却支付费用等造成预算浪费的因素,认为如果落实合同金额削减和追缴等措施,可节省约229亿韩元的项目经费。
审计院5日公布“高速公路建设项目管理实态”审计结果,称已向韩国道路公社(한국도로공사)及光州广域市等发出共63项处理要求。本次审计依据对社会基础设施项目在设计、施工等全生命周期进行事前排查的审计体系,对开工前设计阶段的3个项目和处于高风险施工阶段的4个项目开展了检查。
据审计院介绍,在设计阶段检查中,被列为核心案例的湖南高速公路“东光州—光山”扩建工程(4车道扩至6车道),因隔音设施方案不完善,导致项目经费测算出现偏差,项目开通延误的忧虑加大。审计院判断,道路公社在基本设计阶段由于对需保护安静设施调查不充分、部分交通量未反映、高层公寓隔音对策未制定等原因,未能妥善编制隔音设施方案,总投资被低估约2098亿韩元(推算值),由此引发可行性再评估等后续程序增加,导致项目延误。
该项目在预可行性研究阶段的总投资为2762亿韩元,之后经过实施设计及物价变动反映等程序,膨胀至7934亿韩元,其中隔音设施费用占比大幅提高。审计院要求道路公社注意,今后不得因隔音设施工程费估算偏低而影响项目推进。
光州市在项目经费分担上的问题也被推上了台面。审计院指出,光州市未在协议约定期限内缴纳分担金,导致项目陷入停工状态,并表示已为防止类似情况重演而将相关内容通报有关方面。但审计院同时说明,审计结束后,光州市通过缴纳分担金等措施,已着手推动项目重启。
围绕隔音设施费用,项目主体之间的协商与协调长期被搁置,也被视为一大问题。就项目线路附近住宅开发项目的隔音设施费用分担问题,道路公社与开发商之间分歧较大,而光州市在批准住宅项目后,长达2年多未推动实质性协调,被指放任不管,由此引发今后发生纠纷及施工延误的忧虑。审计院已向光州市通报,要求尽快制定协商与协调方案。
环境影响评价过程中噪声标准的适用也被指出有待改进。审计院指出,道路公社在高速公路扩建项目中,未综合考虑土地利用的先后顺序、现状噪声值以及噪声相关法律标准差异等因素,而是统一套用《环境政策基本法》标准(昼间65分贝/夜间55分贝),由此可能导致隔音设施费用过高、项目效率下降。审计院已通报道路公社,要求制定按设施类型差别适用噪声削减目标的方案。
在施工阶段审计中,施工监理人员配置僵化及安全管理空白问题受到集中指摘。审计院表示,道路公社未根据各年度工程量、进度等现场条件进行调整,而是按标段固定配置监理人员,结果出现工程费规模最大年度的监理人员配置比例跌至50%以下的案例。在高风险作业期间,允许监理人员在无替补情况下因休假、外出等离开现场的情况也被查出,审计院认为,这可能加剧监理不力和事故风险。
具体来看,在金浦—坡州高速公路项目中,尽管施工企业报送的作业脚手架等单价和工程量被虚高估算,道路公社却在缺乏充分审查的情况下将其反映进设计变更中,并将未安装的临时楼梯、垂直防护网费用作为进度款支付,相关案例被查实。审计院已要求对2名相关人员予以处分,并通报追缴多付金额等共37亿韩元。
此外,审计院还因设计工程量重复计算(65.5亿韩元)、实际施工量以下却多支付工程款(10.7亿韩元)等问题,要求合计削减7.62亿韩元的合同金额,同时指出未反映隧道工程节约方案、非点源污染削减设施工程费测算错误等问题。审计院表示,通过本次检查,大量查出合同金额削减和追缴对象,要求以消除通车延误、防止安全事故、遏制工程款过度支出为重点,推进制度改进并强化现场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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