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在修订《劳动组合法》实施在即之际,着手加强一线负责人能力。


雇佣劳动部和中央劳动委员会表示,4日下午在世宗会展中心举办了“雇佣劳动部·中央劳动委员会联合研修会”,全国地方雇佣劳动机关的劳动监察员和劳动委员会调查官等300余人出席。本次活动旨在支持将于本月10日实施的修订《劳动组合法》在一线顺利落地。


研修会上,围绕修法的核心争点——扩大用人者范围、劳动争议的范围、发包方与承包方的集体协商程序等,重点讨论了具体内容和实务适用方案。首先,由雇佣劳动部劳资关系法制课长以“用人者性及劳动争议”为主题作了主旨发言,并以上月24日最终确定并发布的《修订〈劳动组合法〉解释指引》为基础,说明了合同外用人者的判断原则与考量要素、认定范围示例等。

从左起依次为雇佣劳动部部长 Kim Younghun、中央劳动委员会委员长 Park Sukeun、经济社会劳动委员会委员长 Kim Jihyeong,他们在今年1月13日于首尔钟路区政府首尔办公大楼别馆举行的雇佣劳动部、经济社会劳动委员会、中央劳动委员会政策座谈会事后简报会前交谈。联合通讯社供图

从左起依次为雇佣劳动部部长 Kim Younghun、中央劳动委员会委员长 Park Sukeun、经济社会劳动委员会委员长 Kim Jihyeong,他们在今年1月13日于首尔钟路区政府首尔办公大楼别馆举行的雇佣劳动部、经济社会劳动委员会、中央劳动委员会政策座谈会事后简报会前交谈。联合通讯社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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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是,就影响劳动条件的经营决策、与劳动者地位相关的劳动条件决定、用人者明显违反集体协议等事项是否构成劳动争议,具体提出了判断标准和案例。


随后,中央劳动委员会以“谈判窗口单一化及劳动争议调解”为主题进行了发布。依据上月27日两机关共同制定的《发包方·承包方共生集体协商程序手册》,说明了承包方工会与发包方用人者之间的协商程序,并介绍了确定谈判代表工会的程序以及在复数工会情形下的处理方式等内容。


同时,还共享了载明适用于修订法的劳动争议调解案件实务处理标准及注意事项的指南,重点介绍了为快速、公正调解发包方与承包方关系中可能发生的纠纷而设立的程序性标准。


主旨发言结束后,进行了约50分钟的自由讨论。与会者就现场指导和案件办理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争点、在发包方与承包方协商过程中的监察员和调查官角色等交换了意见,并探讨了在修订法实施初期将混乱降至最低的具体应对方案。


雇佣劳动部部长 Kim Younghun 表示:“修订《劳动组合法》的立法宗旨在于为承包方工会与发包方之间开展对话建立制度框架,从而构建共生合作的劳资关系”,“将积极支持新的协商结构在一线顺畅运作。”



中央劳动委员会委员长 Park Sukun 也表示:“为发包方与承包方之间合法协商搭建框架,具有重大意义”,“今后将快速、公正地处理复数工会案件和不当劳动行为案件,并强化支撑自主协商的调解服务。”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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