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4年
一名从三星生物制剂 (삼성바이오로직스)跳槽至乐天生物制剂 (롯데바이오로직스)时泄露营业秘密的员工被判处有期徒刑,缓期执行。
仁川地方法院刑事第15单独合议庭法官Wi Eunsuk于26日宣判,在宣告公判中,因违反《禁止不正当竞争及保护营业秘密法》以及职务侵占罪被不拘留起诉的乐天生物制剂员工A某(42岁),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4年。
至于涉嫌违反《防止及保护产业技术泄露法》部分,法院认为A某泄露的资料不属于国家核心技术,因而作出无罪判断。
就此,Wi法官表示:“A某泄露的‘质量保证作业标准书’(SOP)只是就信息技术系统运营相关的目的和一般使用方法等进行了整理,并未包含具体工艺流程”,“相关内容看上去并不属于产业通商资源部公告所规定的国家核心技术”。
关于量刑,Wi法官称:“被告人确实泄露了与营业秘密相关的资料,而且泄露时间点是在其决定跳槽至乐天生物制剂之后”,“被告人在离职前将资料转移到自己的笔记本电脑并予以泄露,其罪责不轻”。
不过,法官同时表示:“未发现泄露的营业秘密实际被使用的迹象”,“虽然被告人就资料是否构成营业秘密提出了抗辩,但考虑到其对自身行为本身表示反省的情形,一并予以斟酌”。
A某于2022年6月从三星生物制剂跳槽至乐天生物制剂,被指不拘留泄露包括SOP在内共57件公司营业秘密资料而遭起诉。当时的调查是根据三星生物制剂对跳槽至乐天生物制剂的4名员工提起的刑事控告而展开的,检方最终仅对其中的A某提起公诉,其余3人则被作出无嫌疑处理。
三星生物制剂在当天判决公布后立即发表立场文件称:“在A某擅自泄露的资料中,信息技术SOP是反映了三星生物制剂技术和运营诀窍的核心资料”,“该资料直接影响医药品制造的生产效率和质量,对确保质量的一致性也属必不可少”。
在生物医药品委托开发生产(Contract Development and Manufacturing Organization,CDMO)产业中,信息技术SOP被视为与企业信赖度直接相关的资产。尤其对于处于初创阶段的企业而言,此类SOP是实现稳定系统构建的关键诀窍,因此各公司往往竭力获取和完善相关SOP。
三星生物制剂表示:“本公司正尽最大努力保护公司的核心技术和信息资产”,“对于任何泄露企图,都将依据法律和原则予以严正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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