蔚山地方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
还以“散布裸体照片”进行威胁
丈夫在外发生婚外情时,被妻子当场抓住。妻子殴打对方女性致其受伤,又拍摄裸体照片进行威胁,最终被判处实刑。
据联合新闻社当日报道,25日,蔚山地方法院刑事第12部(审判长 Park Junghong)以违反《有关性暴力犯罪处罚等的特别法》等罪名,判处40多岁女性A某有期徒刑1年,并命其完成40小时性暴力治疗项目。
A某因2024年10月前往丈夫通奸现场,对对方女性B某实施暴行致其受伤,并以要散布其裸体照片进行威胁,被移送审判。她当时听到“看到你丈夫和一名女性一起走进汽车旅馆”的话后勃然大怒,赶到相关住宿场所,对处于裸体状态的B某进行约20分钟的殴打,包括用脚踢打等。由于A某的暴行,B某肋骨骨折等,受伤程度为需治疗4周。此后,A某又用手机拍摄了正要穿衣服的B某,并以“我要散布这些照片”进行恐吓。
之后,A某还被指联系了B某的工作单位相关人员,称“我已经把B某的裸体照片交给印刷厂了”“请转告她,我要让她在这个地区无法立足”,以此对B某进行威胁。
合议庭表示:“被告对B某实施了暴行与威胁,还联系其工作单位,犯罪情节恶劣。”并就量刑理由说明:“被告至今未作出任何赔偿损失的努力。”但合议庭同时指出:“考虑到A某犯罪的背景情节,以及不存在逃跑之虞”,为给予其达成和解的机会,虽判处实刑,但未当庭收监。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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