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VIEW]关税战争远未结束
美国联邦最高法院裁定基于 IEEPA 的互惠关税违法
Trump借《贸易法》第122条迂回推进……韩国选择余地依然狭窄
最近我正在韩国度过休假年。本来想给住在美国的朋友寄一件小礼物,最后还是放弃了。朋友说,如今从韩国往美国寄礼物,可能会被征收不少关税,劝我干脆别寄。礼物并不算贵,但现在连我日常对话里也自然而然地会蹦出“怕被征关税”这样的说法了。
然而真正去看美国关税相关新闻,却又觉得非常抽象。就在几天前,美国联邦最高法院裁定,Trump政府的部分关税政策超出了《国际紧急经济权力法》(IEEPA)所允许的范围。对此,Trump总统随即预告,将对全世界进口商品再加征10%至15%的附加关税。这究竟意味着什么,又对韩国经济有何启示?
Trump总统第二个任期开始后,Trump政府宣布美国进入“经济紧急状态”,理由是严重的贸易逆差。以解决这一紧急状态为名,美国政府强化了进口管制,而选择的手段正是关税。其法律依据就是《国际紧急经济权力法》。根据该法,一旦美国总统宣布对外国家进入紧急状态,即便未经国会批准,也可以对国际金融或贸易交易实施广泛制裁。
在此基础上,Trump政府干脆打造出一套全新的“紧急”关税体系:对几乎所有进口商品一律征收10%的基础关税,再按国家分别加征对方国家对美国商品征收的平均关税水平,作为“对等关税”。据白宫方面介绍,对韩国提出的对等关税税率大约在20%多一点,在10%基础关税之上再加这一部分,总关税有可能超过30%。
然而本月美国联邦最高法院裁定,这种“紧急”关税不符合《国际紧急经济权力法》的立法宗旨。该法通常被用作冻结恐怖主义资金,或对伊朗、朝鲜这类被界定为威胁国家的对象实施经济制裁的法律依据。但Trump政府却以此为基础,在事实上不经国会批准就另起炉灶,建立了新的关税体系。于是便出现了一个问题:“只要宣布进入紧急状态,总统就能随意给进口商品加税吗?”围绕这一问题的法律攻防持续一段时间后,联邦最高法院最终作出否定判断。
问题在于,Trump政府迄今一直把这套紧急关税体系当作杠杆,与多国展开关税和投资谈判,韩国也是其中之一。有报道指出,韩国政府同意在美国境内进行约3500亿美元规模的投资,作为交换,美国将适用于韩国的对等关税税率从25%下调至15%左右。如此一来,如果美国最高法院已经废除了紧急关税的效力,那么韩国与美国之间达成的这类关税与投资谈判将何去何从?既然一开始就是以法律依据不足的关税为起点,那么是否就可以不再履行以该关税为基准作出的巨额投资承诺?
也不尽然。尽管紧急关税的法律效力已经消失,但Trump政府正试图借助其他法律手段维持谈判筹码。事实上,最高法院判决出台后还不到几个小时,Trump总统就以新的法律依据搬出了《1974年贸易法》第122条。
《贸易法》第122条与《国际紧急经济权力法》的性质不同。即便不宣布国家进入紧急状态,只要出现“严重的大规模贸易收支逆差”等经济状况,该条款就允许总统在最长150天内、以最高15%的幅度加征附加关税。以此为依据,Trump政府首先宣布将征收10%的全球关税,随后又表示计划把这一税率提高到15%。在紧急状态这一名义失效后,这一次则套用了严重贸易逆差这一经济名义。
归根结底,无论法律依据是《国际紧急经济权力法》,还是《贸易法》第122条,权力结构并不会发生太大变化。只要美国有意愿,就可以在对韩国征收15%全球关税的基础上,再叠加单独的对等关税或“安全关税”,重新构建出与以往相近水平的整体关税。在这种情况下,从韩国立场看,为了躲避高关税,只能一再把在美国的大规模投资当作谈判筹码,这样的谈判格局极有可能反复上演。
如果只看到“紧急关税被判违法”这一新闻,或许会觉得可以稍稍松一口气。但围绕关税的谈判并未结束,只是接下来将围绕在什么条件下、由谁来分担多少成本展开一场持续的博弈而已。
Seo Boyoung 美国印第安纳州立大学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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