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年间“1审平均刑期从11.5年增至17.5年”

数据显示,自1990年代后期至近期,针对杀人犯的一审平均宣告刑期逐步增加。有分析指出,一、二审之间的量刑差距明显缩小,量刑判断的稳定性有所提高。


联合新闻社15日报道称,隶属大法院(最高法院)的研究机构——司法政策研究院近期发布了题为《量刑基准导入前后的量刑判断实证分析:以杀人犯罪为中心》(研究委员 Hong Boram)的报告,并报道了其主要内容。缓刑和死刑属于极端值,被排除在统计对象之外。


(该照片与报道内容无直接关联。)Pixabay 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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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报告,在宣告有期徒刑的案件中,杀人犯罪一审判决的平均刑期从1998年的“11年6个月”增加到2003年的“11年8个月”、2008年的“11年5个月”、2013年的“13年2个月”、2018年的“15年8个月”,并在2023年达到“17年6个月”。也就是说,在过去25年间,杀人犯罪一审平均宣告刑期增加了约6年。


二审方面,平均刑期从1998年的“9年4个月”持续增加,到2023年达到“17年10个月”水平。如果将无期徒刑折算为60年有期徒刑计入统计,一审平均刑期则从1998年的“25年1个月”急剧下降至2008年的“15年6个月”,此后又再次上升,在2023年达到“22年3个月”水平。


二审平均刑期同一时期内也从1998年的19年11个月降至2008年的13年6个月,随后再度上升,到2023年增至21年9个月左右。


对此,报告认为,1990年代末期发生了相对较多的强盗杀人案件,其中相当一部分被判处无期徒刑,从而对统计量产生了影响。


报告还以2009年杀人犯罪量刑基准正式导入为界,对导入前后平均宣告刑期的水平进行了比较。所谓量刑基准,是大法院按犯罪类型制定的建议量刑区间,属于法官在判决时参考的一种指导方针。其不具有法律上的强制约束力,但具有建议效力。


分析结果显示,量刑基准导入前3个年度(1998年、2003年、2008年)的一审和二审有期徒刑平均刑期分别为11年6个月和10年7个月;而导入后3个年度(2013年、2018年、2023年)的平均值则分别为15年4个月和14年11个月。


一般认为进入二审后刑期会被减轻,但对杀人犯罪案件的实证分析结果显示,随着时间推移,二审推翻一审原判的比率在下降,与一审宣告刑期之间的差距也在缩小。



另一方面,量刑基准导入后,相较于检方求刑,最终宣告刑期之间的差距也明显缩小。量刑基准导入前,一、二审宣告刑期(限于有期徒刑)分别约为检察官求刑的65%、56%;而导入后则分别达到71%、68%。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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