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监院将银行业香港ELS罚款下调至1.4万亿韩元…处分放宽为“机构警告”(综合)
KB国民、新韩、韩亚等5家银行制裁确定
罚款由1.9万亿降至1.4万亿…营业停业降为机构警告
因香港H指数(恒生中国企业指数·HSCEI)股票挂钩证券(ELS)不当销售争议,金融监督院将对银行业的罚款金额从原先约1.9万亿韩元下调至约1.4万亿韩元。对机构的处罚也从停业降一级为“机构警告”。
12日,据金融当局消息,金融监督院当天召开针对KB国民银行、신한银行、하나银行、NH农协银行、SC第一银行等的香港ELS处罚审议委员会,并作出上述处罚决议。
金融监督院相关人士表示:“对机构的处罚调整为机构警告,罚款则调整为1万亿韩元级别”,“对高管和员工的身份处分也下调1至2级,作出修正决议”。他还说明称:“考虑到各银行积极的事后善后努力及防止再次发生的举措,调整了处罚范围和力度”。
此前,金融监督院在事前通知阶段曾预告,对5家银行作出停业处分,并处以总计1.9万亿韩元规模的罚款。然而在最终处罚审议中,将其放宽为机构警告,罚款也下调至约1.4万亿韩元。
一位金融业相关人士称:“处罚审议委员们大体认可了金监方面关于银行存在不当劝诱的主张”,“只是据悉在测算罚款比例的过程中,部分采纳了银行方面的主张”。
此次罚款减额在一定程度上早有预期。此前,金融监督院院长 Lee Chanjin 在本月9日发布今年工作计划时,曾就香港ELS处罚审议表示,将“反映银行的事后善后及自律赔偿努力”。金融业界据此认为,罚款规模有可能低于当初通知水平。
实际上,各银行已根据金监的纠纷调解方案,面向全部受害者中90%以上的投资者,完成总计1.3万亿韩元规模的自律赔偿。
据悉,在当天的处罚审议中,部分银行为主张降低处罚程度,还提及了法院判决。近期,首尔地方法院在一宗香港H指数ELS投资者起诉银行的损害赔偿诉讼中作出判决,认为难以认定银行违反了说明义务。不过,金融监督院方面的立场是,该投资者属于专业投资者,而且该判决也是针对《金融消费者保护法》实施之前事项所作出的判断,因此与本次处罚审议的适用标准不同。
另一方面,本次处罚审议结果尚未最终确定。处罚审议委员会是金融监督院院长的咨询机构,本身不具法律效力,今后还将经过金融委员会证券期货委员会和例行会议的决议,最终确定处罚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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