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计7000万韩元赔偿责任最终确定
大法院最终裁定,已故前总统全斗焕的回忆录歪曲了5·18民主化运动,并损害了目击者的名誉。
大法院第3小法庭(审判长 Lee Heung-gu 大法官)于12日对5·18纪念财团等4家“五一八团体”和已故赵必五神父的侄子、神父 Jo Young-dae 诉全斗焕及其儿子 Jeon Jae-guk 提起的损害赔偿诉讼,驳回了被告一方的上诉,维持了原审中部分支持原告请求的判决。
据此,其夫人 Lee Soon-ja 和儿子 Jeon Jae-guk 需分别向4家“五一八团体”各赔偿1500万韩元,并向赵神父赔偿1000万韩元。此外,在未删除存在问题的相关表述前,不得出版、发行该回忆录的禁止命令也最终得以确定。全斗焕虽在二审进行中的2021年11月去世,但其夫人 Lee Soon-ja 作为继承人承接了诉讼,审理得以继续。
本案起于2017年全斗焕出版回忆录第1卷《混沌的时代》。他在书中将目击直升机射击的赵神父斥为“戴着面具的撒旦”,并将5·18描述为“暴动”。
一、二审均认定回忆录中的数十处表述属于虚假事实。关于朝鲜军队介入说、否认戒严军直升机射击、以及称戒严军是为行使自卫权而使用枪支等内容,一、二审都认为缺乏客观依据,属于虚假事实。尤其是二审还认定,将被戒严军装甲车碾死的士兵写成“被示威队伍的装甲车碾死”的部分同样属虚假。
大法院判示称:“综合相关已生效判决及国防部调查结果,(成为争议的各项表述)均已被证明为虚假。”
同时,本次判决在扩大承认针对已故者名誉受损时遗属权利范围方面,也具有法理上的意义。大法院在支持赵必五神父侄子、神父 Jo Young-dae 提起的损害赔偿请求时指出:“对亡者的追悼感情受到侵害的遗属范围,并不限于《媒体仲裁法》所规定的遗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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