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侨胞(F-4)资格”一体化

法务部于11日表示,将实施“同胞居留资格(F-4)整合”措施。

法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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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法务部介绍,通过此次措施,同胞居留资格(H-2、F-4)将统一为“侨胞(F-4)资格”。凡属同胞,不论其国籍如何,均可获赋予侨胞(F-4)资格,不再因国籍而受到差别对待。


现行访问就业(H-2)签证的新发放将被中止,现有访问就业(H-2)资格持有人可在其居留期限届满前变更为侨胞(F-4)资格。


同时也将扩大侨胞(F-4)居留资格持有人的就业范围。在此前对侨胞(F-4)居留资格同胞限制的简单劳务和服务业等47个职业中,将优先允许国民就业岗位受侵害忧虑较小、但人力短缺严重的建筑简单从业人员、手工包装工、装卸及堆码简单从业人员等10个职业的就业。


为引导同胞自发努力在韩定居,还将就其韩国语能力和社会公益服务活动提供激励措施。根据韩国语能力以及是否参加、完成社会融合课程,居留期限将分别授予1年至3年不等。尤其是对韩国语优秀者和优秀志愿者,在申请永久居留(F-5)资格时将放宽收入标准,以支持其在韩国稳定定居。


法务部将在制度实施当日即12日,面向23个同胞团体及同胞居留支援中心,并邀请学界专家出席,举办政策说明会。



法务部相关人士表示:“此次举措有望消除因出身国别引发的歧视争议,并成为使86万在韩居留同胞得以稳定定居的历史性转折点。”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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