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事业场所的退职给付将积立于外部金融机构
对小微和中小企业将考虑负担分阶段实施
引入基金型退职养老金,由专业受托机构运作
今后,上班族将领取的退职给付将不再以公司内部积累的方式运作,而是改为在银行、证券公司等外部金融机构进行积累和运作的结构。退职养老金的形态也将从现行以合同型为中心的体系,转变为由专业机构将多名加入者的积立金汇集后统一运作的“基金型”并行引入。
雇佣劳动部5日表示,在劳资政共同参与的“为强化退职养老金功能而设的任务小组(Task Force)”联合宣言中,就上述制度改革方向达成了一致。劳资双方就退职养老金制度改善发表正式联合宣言,系自2005年制度引入以来20余年来首次。
本次协议的核心在于明确了退职给付必须在公司外部积立的原则。目前退职给付在事业场所内部积立与退职养老金积立并存,导致拖欠及未积立问题反复出现。任务小组同意,所有事业场所都应将退职给付积立在外部金融机构,同时考虑到小微和中小企业的负担,分阶段实施。
退职养老金的运作方式也将发生变化。任务小组同意,除现行按事业场所分散资金的合同型退职养老金外,在确定缴费型(Defined Contribution)中引入基金型退职养老金。所谓基金型,是指将多数加入者的积立金汇集后,由专业受托机构统一运作的方式,预计可提升运作效率和收益率。但既有的合同型退职养老金将予以保留,以保障劳动者和事业场所的选择权。
劳资政任务小组在联合宣言中明确写入了“退职养老金基金只能为了加入者的利益而运作”的原则。防止利益冲突和强化内部控制,以及为防范挪用、公私不分和破产等风险而建立受益权保护装置,被列为后续课题。
雇佣劳动部部长 Kim Younghun 表示:“此次协议是通过社会对话化解退职养老金制度所面临结构性局限的首个案例”,并称“将通过法律和制度改革,切实强化劳动者的退休后收入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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