疏于瞭望等过失重大
被告人称“会用一生反省”
因在航行中使用手机等,疏于瞭望前方,致使客轮在无人岛搁浅,检方对涉事船长和船员求处重刑。
据法曹界4日消息,在光州地方法院木浦支院刑事第3单独审判部由首席法官Choi Hyeongjun审理的结案公判中,检方请求合议庭对因涉嫌业务过失致船舶毁损等罪名被起诉的“Queen Zenubia 2”号船长A某(65岁)判处有期徒刑5年。
同时,检方分别对事故当时负责值班航行的一等航海士B某(39岁)求处拘役5年,对外国籍舵手C某(39岁)求处拘役3年。
三人被指于去年11月19日驾驶客轮在全罗南道新安郡黑山面附近海域航行时,未尽到注意义务,致使客轮与无人岛竹岛发生碰撞并搁浅,因此被起诉。此次事故中,267名乘客中有47人受伤并接受医院治疗.
调查结果显示,作为总负责人且在必须亲自操纵的危险水域中,船长A某并未进行指挥,而是待在船长室内,甚至连航行设备也未加以监视。
在驾驶室内的B某和C某同样因使用手机或闲聊而未能认真观察前方,最终客轮在未减速的情况下全速撞上岛屿。
在当天的最后陈述中,包括A某在内的被告人全部承认公诉事实,并低头致歉。
A某表示:“作为船舶责任人未能尽到义务,对乘客和家属深感抱歉”,“今后会终身悔过。”
辩护方称:“被告人即便有十张嘴也无话可说,深感责任重大”,但同时表示:“他们长期以来一直勤勉工作,事故发生后立即参与救援,且未出现重伤者,请予以酌情从宽处理。”
针对三人的宣判公判预计将于3月11日上午10时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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