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币可获6倍差价收益”……冒充员工骗走5000万韩元骗子的下场
各判处8个月至2年6个月有期徒刑,缓刑2年至4年
一伙通过诱骗他人投资假虚拟币、以虚拟币购入款名义收取资金后,再对犯罪所得进行洗钱并按比例分配报酬的虚拟币投资诈骗团伙,被判处实刑。
4日,据法律界消息,水原地方法院刑事第12庭(审判长 Park Geonchang)以加入犯罪组织及参与犯罪组织活动、诈骗等罪名,将被起诉的30多岁A某等5人,分别判处8个月至2年6个月有期徒刑,缓刑2年至4年,并予以保护观察。其中,对A某等2人还追加判处120小时社会服务。
加入名为“Block Deal”的犯罪组织的A某等人,被控于去年5月冒充虚拟币相关企业员工,诱骗7人投资毫无实际价值的假虚拟币,并以虚拟币购入款名义骗取约5000万韩元,因而被移送审判。
据悉,他们对受害者谎称:“在活动期间低价购入虚拟币,之后可以通过出售获取差价收益”、“可以获得6倍以上的差价收益”。
经查明,A某将这样从受害者处骗取资金的50%从上级组织领取后,再与其他被告人及呼叫中心成员进行分赃。
合议庭表示:“被告人A某等2人与上级组织成员直接联系,配备实施诈骗所需的物质设备,并亲自实施欺骗行为,积极参与了犯罪组织活动”,“但考虑到其认罪并供述事实、且通过协助抓捕共犯等方式积极配合调查,这些情节对其有利。”
合议庭接着指出:“其余被告人在本案犯罪组织中,承担了直接面向不特定多数人实施欺骗行为的角色”,“但也斟酌了他们认罪并供述的情节。”
另一方面,上月仁川地方检察厅刑事第4部(主任检察官 Kim Byeongcheol)以运营呼叫中心、实施涉案金额达100亿韩元级别的虚拟币投资诈骗等嫌疑(组织、加入犯罪组织等),对20多岁A某等38人提起拘捕起诉。检方还以诈骗及违反电信诈骗受害者退款法等嫌疑,对20多岁B某等92人不予羁押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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