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约最终获批 为特别广域自治体成立奠定基础
联合体规模、预算与组织架构也已敲定

光州·全南特别广域联合体已获得行政安全部的最终批准。光州和全南共同推进的特别地方自治团体设立在完成全部法律程序后,正式进入全面推进阶段。


光州市31日表示,行政安全部已批准了“光州·全南特别广域联合体规约案”。由此,光州·全南特别广域联合体已具备作为具有法律地位的特别地方自治团体成立的基础。

从左起为光州广域市政府和全罗南道厅。

从左起为光州广域市政府和全罗南道厅。

View original image

此次批准是在本月19日光州市与全罗南道就超广域合作的必要性达成共识并就规约案达成合意、随后两地市·道议会作出表决通过之后进行的。随着中央政府最终审批程序的完成,制度层面的准备工作也告一段落。


根据规约,特别广域联合体的所在地设在全罗南道,组织运营依据联合体条例进行。成员由光州市和全罗南道派遣的地方公务员组成。联合议会共12人,其中光州市议员6人、全罗南道议员6人,形成同人数架构。


联合体预算将按30亿韩元规模编制。光州市已先行落实10亿韩元,其余预算将通过明年追加更正预算予以筹措。全罗南道也将通过追加更正预算反映其分担金。


光州市和全罗南道当天召开由企划调整室长等执行部门和议会实务人员出席的“四方实务会议”,最终敲定联合体规模、预算分担以及条例·规章制定等具体运营方案。



光州市长 Kang Gijeong 表示:“将通过光州·全南特别广域联合体,在交通、产业、旅游、能源、环境等领域构建共同应对体系”,并称“将同步推进特别广域联合体的成立与行政一体化讨论,以双轨战略加快落实”。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版权所有 © 阿视亚经济 (www.asiae.co.kr)。 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不容错过的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