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续杀害父母和哥哥被判重刑
法官:“一生赎罪才公正”……判处无期徒刑
一名在殴打父母时被劝阻的哥哥殴打后大为恼怒,进而杀害一家三口的三十多岁男子被判处无期徒刑。
仁川地方法院富川支院刑事第一庭以尊属杀人及杀人罪名,于24日对被拘捕起诉的36岁A某判处无期徒刑,并下令在其出狱后佩戴位置追踪电子装置(电子脚镣)15年。
合议庭表示:“杀人罪是侵害生命的重大犯罪,一旦人的生命被侵害,就无法通过任何方式恢复”,“被告殴打父母,在哥哥为训诫他而殴打自己后,先后杀害了父亲和哥哥,随后又将回到家的母亲杀害。”接着称:“综合受害者人数为3人以及与被告之间的关系等因素来看,检方所求处的死刑量刑意见也有可以理解之处。”
但合议庭同时指出:“根据再犯危险性评估和精神变态者测试结果,被告因精神疾病导致再犯的危险性被评估为较低”,“与其剥夺被告的生命,不如判处无期徒刑,让其终身赎罪,这样更为妥当”,并说明了量刑理由。
在宣判公审中,身穿浅绿色囚服出庭的A某称:“没想到会发生这种事,精神上很痛苦。”合议庭则回应:“要平静、冷静地接受这一切。”检方曾在去年10月的结案公审中求处A某死刑。
此前,A某因7月10日在金浦市霞城面一处独栋住宅内,持凶器刺杀60至70多岁的父母和30多岁的哥哥,被移送审判。调查显示,他于当日上午11时左右先杀害父亲和哥哥,随后在下午1时左右将外出后回到家的母亲也杀害。
警方在案发次日接到A某母亲一名熟人“房前有血迹”的报警后出动,在屋内睡觉的A某被紧急逮捕。警方查明,无业状态的A某在殴打对其表示担忧的父母时,被哥哥殴打,由此怀恨在心而实施了犯罪。
调查结果显示,A某此前以自由职业者身份从事网站制作工作,因工作中断,自去年6月中旬起与父母同住。案发前还确认到他曾在互联网上搜索“精神病杀人”等关键词,但A某主张本案系一时冲动所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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