叛乱审判部法案连名称都被整体修改
在草率立法争议中以修正案形式通过

[初动视角]在“补丁立法”之前更需要民主协商 View original image

当人们批评仓促立法时常用的“像翻烙饼一样”这一说法,从未像最近这样切实贴合现实。共同民主党把自己主导提交到全体会议的法案推翻,又重新提出“修正案”处理,呈现出这样的态势。


在全体会议处理法案时动用“修正案”,本身就是罕见之事。因为这是在经过常任委员会和法制司法委员会的体系与字句审查等程序之后,又在最终阶段重新修改法案。正因如此,修正案的处理与其说是一般性的立法程序,不如说是一种“非常手段”。通常是在全体会议表决在即、悬崖边协商后达成政治合意时,或在出现重大情势变更时才会使用。因此,国会法规定,提交修正案必须得到超过协商团体标准的20名议员、即30名议员(预算案则为50名)的同意,设置了严格条件。


此次以修正案方式处理的法案,是被称为设立内乱审判部法的“关于内乱、外患、叛乱犯罪等刑事程序的特例法案”,以及名为杜绝虚假捏造信息法的“信息通信网络法修正案”。尤其是设立内乱审判部法,修正案不仅是修改一两条条款,而是到了几乎重新制定一部新法的程度。法案名称本身从“关于设立负责审理12·3尹锡悦非常戒严等事项的专门审判部及保护举报人的特别法案”整体更换,甚至在法案名称中几乎没有一个词是与原名重叠的。法律适用对象、专门审判部的组成程序等主要内容也都发生了变化。自从该法案通过法制司法委员会之时起,不仅国民力量党,就连亲执政阵营的祖国革新党,以及司法界和法律界都出面警告其存在违宪可能。对此,民主党分两次进行了大规模修改过程。虽然他们将此解释为“公论化过程”,但这与正常的立法程序相去甚远。


杜绝虚假捏造信息法也是如此。因担忧侵犯言论自由而在主管常任委员会中被剔除的禁止虚假捏造信息传播条款和部分事实陈述名誉毁损条款,在法制司法委员会的体系与字句审查过程中又被复活。舆论团体乃至参与连带都接连要求废弃该法案,批评之声不断。法制司法委员会践踏了其主管常任委员会科学技术信息通信委员会审查权的指责也难以回避。此后,民主党以“微调”为名,仓促拟定了修正案。由法制司法委员会修改科企委法案后,再由科企委委员长以提出修正案的形式推进。


对于这一系列混乱,民主党解释称,将“为在最后时刻完成更好的法案而坚持努力到底”。但对本应已经收尾的法案不断修改,只能暴露出最初立法本身的问题。在这种勉强操作的背后,首先是法制司法委员会的一家独大,以及缺乏能够矫正这一局面的院内指挥塔的协调能力。更为根本的是,自去年非常戒严以来,把不安和恐惧当作工具利用的政党,比起协商能力和常识更沉迷于作秀式立法万能主义的院内领导层,以及在地方选举等在即之际执着于立法政绩的政治圈,这些因素共同潜伏其中。归根结底,原本应在政治圈内部加以整理解决的事项迟迟得不到处理,才走到了不得不动用修正案这一非常手段的地步。



自去年冬天以来,大韩民国国民在政治混乱中,怀着紧张、不安与恐惧度过了一整年。即便新政府已经成立,政治圈仍旧延续着利用恐惧,而不是追求稳定与和平的政治形态。何时才能期待以希望的语言来进行说服的政治?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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