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毫无依据的过度收益要求作出原则性回应

LS电线于23日表示,针对私募基金Keystone Partners提起的、要求履行LS EV Korea(LSEVK)认沽期权(买回请求权)的诉讼,公司已提起反诉,以明确投资合同上的权利与义务。


本次反诉系在LSEVK引进投资并推进上市的过程中,就“LS电线对上市失败不负责任”以及由此产生的“认沽期权债务不存在”请求法院予以确认。根据LS电线方面说明,Keystone Partners自2020年起就一直投资LS电线的电动车零部件业务,目前持有LSEVK 16%的股权。投资合同包括:协助推进上市的义务、在上市失败时可有限行使的认沽期权(内部收益率15%)、以及对应Keystone Partners共同出售权的LS电线优先收购协商权(内部收益率4%)等内容。


京畿道安养市 LS Tower 全景。LS电线 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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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SEVK以2024年9月在科斯达克上市为目标,已进行预备审查,但在审查过程中,由于Keystone Partners未履行限售承诺,申请被退回,上市程序因此中止。今年10月,Keystone Partners以LS电线为对象,提起了约759亿韩元规模的认沽期权履行诉讼,诉请为对投资本金400亿韩元适用年复利15%。但LS电线方面认为,并未满足行使认沽期权的要件。


LS电线相关负责人就本次反诉表示:“尽管预期发行价未达到合格上市标准,但公司是根据Keystone Partners的要求推进上市,因此LS电线不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并称“上市失败的责任在于未履行限售承诺的Keystone Partners”。


此外,LS电线在本月初已按4%的内部收益率行使了规模为489亿韩元的优先收购协商权,Keystone Partners也已予以承诺,双方就Keystone Partners所持LSEVK股权的买卖合同已签署完成,因此,公司立场是,对于该部分股权并不存在支付认沽期权对价的债务。



LS电线表示,即便上市失败的责任在投资方,对方却在缺乏法律依据的情况下要求过度收益,此类行为会对企业价值和公司治理结构造成重大负担,公司将原则性地予以应对。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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