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属虚假申请”
但部分利息及罚金将减免

因诈骗、业务上侵占等罪名被判有罪而丧失资格的残疾人短期保护设施负责人,事实上却被持续留任并领取人力成本补助金。对此,法院作出判决,认定向该法人支付补助金的首尔市应当追回相关补助金。

“诈骗罪”成立的设施负责人仍被留任领补助金…法院:应返还给首尔市 View original image

据法律界22日消息,首尔行政法院行政第8庭(审判长法官 Yang Sunju)近日在位于首尔江西区、运营残疾人短期保护设施的社团法人A起诉首尔特别市市长、要求撤销其作出的加处罚金处分一案中,作出原告部分胜诉判决。合议庭撤销了补助金返还命令及加处罚金处分类中超过1亿3869万韩元的部分,其余请求则予以驳回。


设施负责人B因涉嫌诈骗、业务上侵占、私文书伪造等,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缓刑3年,该判决已生效。首尔市认为,A在B已丧失设施负责人资格的情况下,仍让其继续担任负责人并以补助金形式领取人力成本,因此作出了取消补助金发放决定及返还命令,并一并征收加处罚金。


A方面主张,处分书中依据条款及计算依据等不明确,而且只是因为难以找到替代人选才申请工资,因而请求撤销处分,但合议庭并未认定存在程序瑕疵。合议庭表示:“就原告而言,完全可以充分了解引发本案处分的事实、必须返还本案补助金这一点,以及应当返还的金额和加处罚金的数额及其计算依据,因此认为并无不当。”



不过,合议庭考虑到2022年10月支付款项中的一部分,是在刑事判决确定之前即已申请并发放的情况,认定对该部分补助金所附加的66万596韩元利息返还部分属违法;对于2022年10月补助金部分,加处罚金中超过100%征收比例的部分,也被认为构成裁量权的逾越和滥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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