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多岁女子切断丈夫身体部位…被求刑15年监禁
检方:“阻止案发后实施救助措施”
参与犯罪的女婿、女儿分别被求处监禁和罚金
检方对在仁川江华岛一咖啡馆内切断丈夫身体部位的50多岁女性求处重刑。
据联合新闻社17日报道,检方当天在仁川地方法院刑事第13庭(审判长 Kim Gipung)公开审理的结案公判中,以涉嫌杀人未遂等罪名,对被起诉的A某(57岁)求处有期徒刑15年。同时,检方还请求合议庭对其施以5年保护观察,并佩戴位置追踪电子装置(电子脚镣)10年。
检方称:“A某用凶器刺丈夫的次数多达50次,并切断了其主要身体部位”,“作案后离开现场,还带走了车钥匙等物品,导致无法及时实施救助措施。”
接着说明求处重刑的理由称:“被告一方面表示反省自己的行为,另一方面又以受害者的行为导致本案发生为由作出答辩。”检方同时对以同样罪名被起诉的A某女婿B某(39岁)求处有期徒刑7年及佩戴电子脚镣10年,对在部分犯罪过程中参与的A某女儿C某(36岁)则各求处罚金300万韩元。
A某一方的法律代理人在最后辩论中表示:“被告除杀人未遂犯罪外,对其余事实均予以承认并反省”,“关于杀人未遂部分,她一直主张‘没有杀人的想法’,不存在杀人的故意,希望这一部分判决无罪。”
另一方面,A某被指控于8月1日凌晨1时左右,在仁川市江华郡一咖啡馆内,持凶器多次刺向其50多岁的丈夫D某,并切断其身体重要部位,企图将其杀害。在此过程中,B某涉嫌以胶带捆绑D某等方式参与A某的杀人未遂行为,C某则与儿子一起通过私家侦探事务所追踪受害者位置等,涉嫌参与犯罪。
D某在接到报警后赶到现场的119急救队护送下被送往医院接受手术,据悉其生命无大碍。
A某在审理过程中主张“是因为丈夫出轨才这么做的”,但检方认为,A某因疑心病症状对丈夫产生执着,最终实施了本案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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