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企业申诉专员一次性整改400项地方给排水监管规定
中小企业和小商户有望大幅削减前期投资与固定支出
中小企业申诉专员决定对全国地方自治团体的上下水道相关自治法规开展全面调查,并统一改善共计400件地方规制。通过此次举措,不使用自来水的仓库、停车场等将被排除在自来水事前负担金(原因为由分摊金)征收面积之外,不合理设定的用水量和污水排放量标准也将得到整顿,中小企业的营商环境有望得到改善。
中小企业申诉专员Choi Seungjae于11日举行发布会作出上述说明。申诉专员自2021年起,按主题推进中小企业、个体工商户切身感受型地方规制改善工作,此次则聚焦于减轻中小企业在上下水道相关费用方面的负担。
Choi Seungjae中小企业申诉专员11日上午10时30分在政府首尔办公大楼别馆就“中小企业申诉专员,集中改善上下水道地方规制”进行发布会。中小企业申诉专员提供
View original image申诉专员与地方自治团体合作,围绕上下水道▲事前负担金(原因为由分摊金)征收标准 ▲使用费费率的计算及减免 ▲异议申请制度 ▲缴纳方式等,对160个地方自治团体的1614件条例推进改善,其中决定改善400件。 被地方自治团体答复为“无法采纳”的为266件,“长期检讨”的为948件。
从改善事项来看,为减轻经营者的成本负担,将自来水事前负担金征收对象工厂面积的最低标准由现行750平方米上调至2000平方米,并决定将不使用水的电子元件组装业等排除在征收对象之外。 此外,在为确定征收对象而计算总建筑面积时,将仓库、停车场等不使用水的面积排除在外,从而对中小制造业者等因自来水事前负担金产生的成本负担进行合理调整。在缴纳方式方面,也通过扩大分期缴纳对象、确立信用卡缴纳依据等措施,使缴纳人能够更加便捷地缴纳自来水事前负担金,并通过对异议申请程序作出明确规定,保障缴纳人的权利救济途径。
同时,通过扩大对制造业者等的自来水使用费减免适用范围,力图降低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在固定费用支出方面的负担。对于在自来水使用费征收体系中没有比一般用(营业用)费率低得多的工业用费率的地方自治团体,将新设工业用费率,使工厂等制造业者能够减轻自来水使用费负担。 工业用费率的适用对象,将从《产业集聚活性化及工厂设立相关法律》下登记工厂中,扩大至根据韩国标准产业分类划分的制造业企业,今后预期将有更多实际从事制造业经营的企业能够以较低成本使用自来水。
在污水事前负担金方面,对于在建筑物形态、材料、用途、存续期限等方面有别于一般建筑物的临时建筑物,改为根据是否产生污水等因素进行减免或差别征收。 为减轻缴纳负担,对于目前仅对1亿韩元以上允许分期缴纳的地方自治团体,一方面下调适用起点金额,另一方面在条例中明确可利用信用卡等方式缴纳的依据,以提高缴纳人的便利性。
污水使用费的计算标准、减免、征收对象及程序等征收与缴纳体系也一并进行了整顿。对于未对制造业者适用工业用费率,或收费体系中根本没有工业用费率的地方自治团体,将增设工业用费率依据,以便适用更为低廉的费率。
一般而言,污水使用费是以自来水用水量为基准征收,但多数地方自治团体规定,当用水量与污水排放量差距较大时,以污水排放量为基准征收污水使用费。然而,部分地方自治团体将用水量与污水排放量差距标准过度设定为30%,导致部分使用者需为实际未使用的部分承担费用。为改善这一问题,已调整为当用水量与污水排放量差距在10%以上时,以实际污水排放量为基准征收污水使用费。对于即便非故意损坏计量器、仅为发生故障的情形,仍在污水排放量计算时适用“最近6个月中的最大值”的地方自治团体,将改为适用“前3个月平均值”,以纠正过度的不利措施。
中小企业申诉专员Choi Seungjae表示:“通过此次对上下水道相关地方规制的整顿,不仅将进一步提升自治规制的合理性和可接受性,同时也有望切实减轻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成本负担,为改善经营条件提供实质性帮助。”他还称:“对于答复无法采纳或表示将长期检讨的地方自治团体,也将持续进行再协商,推动产生真正有利于企业的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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