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研究院设立门槛将降低
现行法律下仅人口50万以上的市可设立
拟修法为人口30万以上或面积500平方公里以上的市也可设立
庆北九里、江原原州、庆南晋州等地有望设立地方研究院
庆北龟尾市甲选区国会议员 Koo Jagun(国民力量党)表示,自己于本月9日代表提出了《地方研究院法》修正案,允许在人口30万以上、面积500平方公里以上的城市也可以设立地方研究院。
现行法律规定,地方研究院可以由特别市、广域市、特别自治市、道及特别自治道设立,同时也允许人口50万以上的市单独设立地方研究院。
在基础自治团体中,人口在50万以上的市被视为大城市,因此被赋予可设立地方研究院的例外规定。
但人口50万以上的城市多集中在首都圈,如京畿道水原市、龙仁市、高阳市、华城市、城南市、富川市、安养市、南杨州市等。
因此,地方城市只能依赖中央政府研究机构或广域层级的研究组织,各地区难以根据自身特性开展政策开发或制定长期战略,受到诸多限制。
根据 Koo Jagun 议员从行政安全部获取的资料,截至2025年,由人口50万以上基础自治团体设立的市政研究院共12家,其中8家集中在首都圈。原本为了地区发展的制度反而导致首都圈与地方之间的差距进一步扩大。
为此,Koo Jagun 议员提出了放宽条件的修正案,允许人口30万以上、面积500平方公里以上的城市也可以设立地方研究院。
Koo 议员表示:“不仅将人口标准纳入考量,还包括面积标准,综合考虑了需要反映各地区特性和条件的政策开发需求。”
通过这一修法,此前无法设立研究院的地方城市,也将有机会构建符合自身产业、人口、福利、文化等实际情况的政策研究功能。庆北龟尾市、江原原州市、庆南晋州市、忠南牙山市等城市均属此列。
预计这一举措将与政府推进的国家均衡发展政策相衔接,由地方自行设立负责生产定制化政策的专门研究组织,为制定和执行多样化增长战略提供制度基础。
Koo Jagun 议员补充称:“只有强化由地方主导的政策环境,地方才能持续成长”,“希望此次修正案能成为促进地方城市提升自身竞争力、自主制定未来战略的真正地区均衡发展的催化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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