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属于回避事由”

检方以审判长不公平行使诉讼指挥权为由提出的对前京畿道和平副知事 Lee Hwayoung 审判合议庭的回避申请,在一审中被驳回。

法院驳回“集体退庭”检察官对李华英审判庭的回避申请:“未侵害检察官权限” View original image

据9日法律界消息,水原地方法院刑事第12部(主审法官 Park Geonchang)前一日驳回了水原地方检察厅检察官对刑事第11部(主审法官 Song Byeonghun)提出的法官回避申请。


合议庭表示:“检察官所主张的回避事由——包括负责审判长的期日指定、证据采纳、国民参与审判期日的进行计划、证人询问方式等——均与负责审判长的诉讼指挥或审理方法等相关,原则上难以认定属于刑事诉讼法第18条第1款第2号所规定的回避事由。”


合议庭接着指出:“难以认为负责审判长在就本案行使诉讼指挥权等、无论是以个人名义还是代表所属合议庭的过程中,从根本上侵害了检察官的公诉维持权。”


检察官主张,“审判长表示‘将尊重陪审员意见作出判决’的发言也属违法”,但合议庭认为:“结合《国民参与审判法》的立法目的等来看,该发言仅是表明不会轻视陪审结果的意思,难以据此理解为赋予陪审员的评议结果以拘束力的趣旨。”


水原地方检察厅检察官于上月25日,在水原地方法院刑事第11部审理的、涉及前副知事在国会作证与鉴定等相关法律违背等嫌疑一案的第10次公判准备期日上,因刑事第6部所属3名检察官和1名公判检察官所申请的证人多数被合议庭驳回,便提出回避申请后退庭,称“未给予充分举证机会,事实上指挥放弃举证活动”。


合议庭决定以国民参与审判方式审理本案,此后出现争议的导火索在于,检方主张前副知事曾在两个月间举行三文鱼与酒会,并将该期间负责押解前往检察厅的所有看守官全部申请为证人。合议庭仅采纳了检方申请证人中的极少数,大部分予以驳回。



对此,总统 Lee Jaemyung 于同月26日指示对这些“集体退庭”检察官进行严肃监察,目前由水原高等检察厅负责开展监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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