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上市公司回购自家股票现状:每年约20%回购,九成以上称为“提升股东价值”,实际多用于员工激励,仅36%完成回购后注销
有观点指出,过去5年间,我国大多数企业虽然打着提升股东价值的旗号回购自家股票,但实际上却偏重于将其用于经营权和财务目的。
Leaders Index以国内2658家上市公司为对象,调查其最近5年自家公司股票回购现状,并于2日表示,结果显示每年约有20%左右的企业进行自家股票回购,具体比例在19%至24%之间浮动。
尤其是去年,在2591家上市公司中,有641家公司回购了自家股票,占比24.7%,为历年最高。今年从年初到上月12日为止,也已有508家公司回购自家股票,占比19.1%。
这些公司的自家股票回购目的大多被标示为提升股东价值。5年间提交的2067件自家股票回购计划公告中,有1936件(93.7%)写明为“提升股东价值”。以“员工绩效奖励”为目的的有61件(3.0%),同时标明“提升股东价值”和“员工奖励”的有51件(2.5%)。以“股票交换”为目的的仅有1件。
但从披露自家股票实际用途的处置公告来看,在1666件公告中,以“员工绩效奖励”为目的的有1066件,占64.0%。其后依次为“资金筹措”188件(11.3%)、“可交换公司债发行”172件(10.3%)、“股票交换”81件(4.9%)。
对此,Leaders Index表示:“与其说是为了提升股东价值,不如说这是一种更侧重于满足公司财务需求或通过获取友好持股来保护经营权的运用方式”,“部分企业将自家股票偏向用于并购(M&A)资金、内部奖励、获取友好持股等经营权和财务目的,而偏离了当初的名义目的”。
例如,科斯达克上市公司“Dream CIS”在2021年11月以提升股东价值为名,决定回购20万股自家股票,但该部分股份随后全部被处置,用于支付收购其他法人股票的对价、员工绩效奖励以及筹措投资资金等不同用途。
真正将自家股票予以注销的企业仅约30%。在最近5年内回购过自家股票的880家企业(去重统计)中,哪怕只注销过一次自家股票的企业也只有315家,占35.8%。其中排名前15家的企业就占据了全部注销数量的一半。
Leaders Index分析称:“预计今年将在国会全体会议上通过的第三次《商法》修正案,正是正面瞄准这种自家股票运用惯例”,“修正案实施后,过去将自家股票作为维持经营权手段而大量持有相关股份的企业,很可能不得不对这些持股进行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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