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政府自12月1日起实施“第7次细颗粒物季节管理制”
冬季启动超细颗粒物集中管控

江原特别自治道(知事 Kim Jintae)于30日表示,将从今年12月1日至明年3月31日为止,为期4个月实施“第7次细颗粒物季节管理制”。

江原特别自治道厅全景。江原特别自治道提供

江原特别自治道厅全景。江原特别自治道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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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细颗粒物季节管理制”是在冬季(12月至次年3月)细颗粒物高浓度发生频率增高期间,比平时更严格地集中推进减排对策的制度,自2019年12月起在全国范围内实施。


道政府将在季节管理制期间,面向工业、运输、生活等各个领域,推进3大领域16项履行课题,全力以赴改善大气环境并保护弱势群体。


第5等级排放车辆行驶限制将与去年相同,在首都圈(首尔、仁川、京畿)和6个特别·广域市(釜山、大邱、大田、光州、蔚山、世宗)实施。自2025年12月1日至2026年3月31日(周末及公休日除外)期间,若在上午6时至下午9时进入行驶限制区域,将被处以每天10万韩元的罚款。


此外,为了管理生活圈大气环境,将把车流量大的道路及弱势设施周边道路指定为重点管理道路,加强道路清扫,并集中开展对事业场所、工地等的非法排放检查。



江原特别自治道山林环境局长 Yoon Seunggi 表示:“在季节管理制期间,将集中行政力量,减少工业和运输领域的排放并改善生活圈大气环境。”他同时呼吁称:“如果道民也能在日常生活中共同践行禁止非法焚烧、保持室内适当取暖、扩大公共交通和步行利用、杜绝车辆怠速、超速和超载、减少废弃物等措施,细颗粒物减排效果将会更加显著。”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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