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法律顾问:“可依裁量征收适当水平”
议员 Lee Haemin:“应将对薄弱地区等的5G投资义务化”

有法律解读指出,政府在3G·LTE频谱再分配条件中赋予在薄弱地区等进行5G设备投资的义务,是合法行使裁量权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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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会科学技术信息放送通信委员会所属的Lee Haemin祖国革新党议员28日依据科学技术信息通信部提交的法律咨询结果表示:“在3G·LTE频谱再分配中,必须将以室内及薄弱地区为中心的5G设备投资义务纳入其中。”


Lee议员在上个月的国政监察中提出了通信企业5G设备投资不力及质量下降的问题。他指出,如果这一情况持续,今后3至5年内不仅会因质量下降给用户带来损失,还会导致前后方产业生态体系崩溃,从而对确保6G竞争力造成严重障碍。


据悉,科学技术信息通信部近期在外部法律咨询中得到的解读是:“频谱再分配被规定为‘裁量行为、收益性行政行为’,因此可以附加条件和负担。”这意味着,以3G·LTE频谱再分配为条件赋予5G设备投资义务,是合法行使裁量权。


咨询机构表示,LTE频谱是确保5G质量的必备前提条件,并指出国内通信企业在5G非独立组网(NSA)环境下,将LTE频谱用于5G服务。从这一脉络看,赋予5G设备投资义务也符合《电波法施行令》第13条所规定的“确保业务质量水平”的立法宗旨。


该机构还表示,可以设定与再分配对价相挂钩的投资选项,但同时建议在考虑比例原则和经营者履行可能性的前提下,设定适当的义务水平。



Lee议员强调:“在通信企业投资不力导致5G质量持续下降的情况下,3G·LTE频谱再分配几乎是唯一能够切实改善用户受损情况的政策手段。”他接着表示:“既然已经确认在法律上可以赋予投资义务,科学技术信息通信部就必须在再分配条件中纳入优先改善农村渔村、高速铁路、室内等薄弱地区,以及按年度设定5G基站建设目标等5G设备投资义务。”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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